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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09-12阅读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称“推免”)的健康发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 号)和《中北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修订)》(校教〔2020〕17 号)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学校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

第三条 推免工作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遴选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四条 推免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成立推免领导小组,负责全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担任,全面负责实施本学院的推免工作,成员由副书记、科研副院长、教学科、学生科、系主任担任,具体工作由教学科负责。

组长:廖海洪、王强

副组长:李迎春

成员:郭云霞、刘斌、李志勇、张彦飞、杨晓敏、付一政、渠永平、武立、孟模、李艳、殷炳叶、王志云

                           第三章 推荐条件

第五条申请推免,需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体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未解除的处分记录。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必修课无不及格记录;学术研究兴趣深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0,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20%(含)。

5.《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的前三年成绩平均达到 50分及以上(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除外)。

6.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 425 分。

入选国家队并代表国家参加奥运会、亚运会等重大国际、国内的赛事,或代表学校在全运会等重大赛事中取得优异成绩,能够提升学校知名度的,不受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限制。

                             第四章 名额分配

第六条 按照学校名额分配方案及下达我院的推免生总名额,以各专业应届毕业生人数为依据进行分配:

1.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按教育部相关文件,予以推荐。

2.参加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的学生等额推免。具体见《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遴选办法(试行)》。

3.卓越工程师计划班按照班级人数的15%分配。其余未占用15%名额的学生再纳入所在专业进行排名选拔。

4.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不同专业、班级的推荐比例或名额。

5.学院根据学业成绩排名确定推免及备选学生名单,经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推荐名单。

                             第五章 遴选办法

第七条 推免遴选办法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以本科生学业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综合考察学生的科研素质、创新能力、实践技能等因素,择优确定推免学生名单。

第八条 学业成绩以综合评分的方式进行。学业成绩由“学习成绩分”、“创新能力分”、“实践能力分”三个部分加和获得,其中“创新能力分”上限分值0.4分,“实践能力分”上限分值0.1分。

1.学习成绩分:按所在专业培养方案必修课的平均学分绩点计算。

2.创新能力分:以学生在校期间发表论文、授权专利、完成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自主创业、参加学科竞赛获奖以及各类科研活动成果等为主要考核内容,计分方法见附件1、2,学科竞赛目录见表3,对于未列入表3的竞赛,经院推免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可计相应分值。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遴选指标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实践能力分:以承担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工作、各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并有较大影响为主要考核内容,计分方法见附件3。

第九条 在校期间有参军入伍服兵役或到国际组织实习经历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第六章 推荐工作与信息公开

第十条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填写《中北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同时须提交:(1) 经学院教学科签章的《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生成绩单》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仅限PDF格式,文件以“身份证号_姓名.pdf”命名);(2)能表明个人“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有关成果与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成绩单复印件。

第十一条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必要时,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学生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答辩。推免领导小组及每位成员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结果公开公示。

第十二条 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院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院报备声明。

第十三条 学院将初步审定的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网站上公示不少于5日,无异议后,学院将推免资格名单经学院负责人签章后报送教务处。

                            第 有关管理事项

第十四条 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推荐资格,并视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经核实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2.本科毕业时未获得学士学位者;

3.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

4.取得推免资格,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者;

第十五条畅通推免咨询、监督与申诉渠道。

推免工作在纪委的监督下进行。学生对推免政策或推免工作过程存在异议的,应根据具体事宜,形成书面材料,向学院推免领导小组或教学科提请申诉,学院应依据事实及时回应和处理。如学生继续存有异议,可向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起书面申诉,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依据事实给予及时回应和处理。

                              第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推免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同时废止。学院其他有关文件规定与本办法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8月30日

附件1:论文、专利、省级成果奖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分办法

附件2:学科竞赛计分办法

附件3:实践能力计分办法

附件1论文、专利、省级成果奖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计分办法

表1:论文、专利及省级成果奖附加分值

获奖级别或其它

分值/次

1. 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术论文并被SCI或SSCI收录

0.3

2. 获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排列前三名)

0.3

3. 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

0.1

4. EI收录论文(第一作者)

0.1

5. 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0.03

6. 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0.1

7. 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0.05

8. 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0.02

9. 作为第一负责人完成院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0.01

附件2 学科竞赛计分办法:

表2:学科竞赛附加分值

获奖级别或其它

分值/次

1. 参加学科竞赛超级赛事获国家级一等奖

0.3

2. 参加学科竞赛超级赛事获国家级二等奖

0.2

3. 参加学科竞赛超级赛事获国家级三等奖

0.1

4. 参加学科竞赛超级赛事获省级一等奖

0.05

5. 参加学科竞赛超级赛事获省级二等奖

0.03

6. 参加学科竞赛超级赛事获省级三等奖

0.02

7. 参加学科竞赛一级赛事获一等奖

0.1

8. 参加学科竞赛一级赛事获二等奖

0.05

9. 参加学科竞赛一级赛事获三等奖

0.03

10. 参加学科竞赛二级赛事获一等奖

0.05

11. 参加学科竞赛二级赛事获二等奖

0.03

12. 参加学科竞赛二级赛事获三等奖

0.02

13. 参加学科竞赛三级赛事获一等奖

0.03

14. 参加学科竞赛三级赛事获二等奖

0.02

15. 参加学科竞赛三级赛事获三等奖

0.01



注意:

1、学科竞赛加分需是附表(《2020年学科竞赛目录》(仅用于2023年推免生加分),下面简称目录)中所列赛事;

2、对于未列入附表中的竞赛,请学生提供参赛资料和相应的获奖证书,经推免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赛事级别并计入相应分值;

3、同年同一奖项按最高奖项计算。

4、对于同一类赛事,如果同年参加多项,只以最高奖的某一项进行计分(负责人除外)。

表3 学科竞赛目录(仅用于2023年推免生加分)

序号

竞赛名称

负责单位

级别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务处

超级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团委

超级

3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展示

教务处

一级

4

中美青年创客大赛

教务处

一级

5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团委

一级

6

全国兵棋推演大赛

机电工程学院

一级

7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机械工程学院

一级

8

全国大学生先进成图技术与产品信息建模创新大赛

机械工程学院

一级

9

两岸新锐设计竞赛“华灿奖”

机械工程学院

一级

10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过程装备实践与创新赛、铸造工艺设计赛、材料热处理创新创业赛、起重机创意赛

机械工程学院(1、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3)

一级

11

全国大学生金相大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一级

12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一级

13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一级

14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一级

15

全国大学生智能汽车竞赛

仪器与电子学院

一级

16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仪器与电子学院

一级

17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Robocon

仪器与电子学院

教务处

一级

18

中国机器人大赛暨RoboCup机器人世界杯中国赛

仪器与电子学院

教务处

一级

19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大数据学院

一级

20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大数据学院

一级

21

全国高校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大数据学院

一级

22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大数据学院

艺术学院

一级

23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理学院

一级

24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理学院

一级

25

周培源全国大学生力学竞赛

理学院

一级

26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级

27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一级

28

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

大数据学院

一级

29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系列赛:英语演讲、英语辩论、英语写作、英语阅读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一级

30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一级

31

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

艺术学院

一级

32

米兰设计周——中国高校设计学科师生优秀作品展

艺术学院

一级

33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软件学院

一级

34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软件学院

一级

35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移动应用创新赛、网络技术挑战赛

软件学院

一级

36

全国大学生交通科技大赛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一级

37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电气与控制工程学院

一级

38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一级

39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工程训练中心

一级

40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教务处

二级

41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大学生组)

机械工程学院

二级

42

华北五省(市、自治区)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机械工程学院

二级

43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二级

44

中国大学生Chem-E-Car竞赛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二级

45

山西省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二级

46

iCAN国际创新创业大赛

仪器与电子学院

二级

47

华北五省(市、自治区)及港澳台大学生计算机应用大赛

大数据学院

二级

48

山西省大学生物理学术竞赛

理学院

二级

49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理学院

二级

50

全国大学生“新道杯”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二级

51

山西省大学生模拟法庭大赛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二级

52

长江钢琴·全国高校钢琴大赛

艺术学院

二级

53

全国大学生工业设计大赛

艺术学院

二级

54

中国大学生方程式汽车大赛

能源动力工程学院

二级

55

中国大学生高分子材料创新创业大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级

56

“上纬杯”全国大学生复合材料设计与制作大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级

57

全国大学生失效分析大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级

58

全国大学生材料设计邀请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级

59

全国大学生焊接创新大赛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级

60

CADC中国国际飞行器设计挑战赛

机电工程学院

三级

61

全国武器创新设计大赛

机电工程学院

三级

62

格斗机器人系列比赛

机械工程学院

三级

63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大赛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院

三级

64

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大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三级

65

全国大学生生物医学工程创新设计竞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三级

66

“大唐杯”全国大学生移动通信技术创新大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三级

67

全国无线电测向锦标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三级

68

业余无线电应急通信演练赛

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

三级

69

“唐辉杯”中国智能仪器仪表设计大赛

仪器与电子学院

三级

70

“赛佰特杯”全国大学生智能互联创新应用设计大赛

仪器与电子学院

三级

71

中国机器人大赛(武术擂台赛)

仪器与电子学院

三级

72

全国大学生物联网设计竞赛(TI杯)

仪器与电子学院

三级

73

全国高校绿色计算大赛

大数据学院

三级

74

中国高校游戏艺术大赛

大数据学院

三级

75

全国高校大数据应用创新大赛

大数据学院

三级

76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竞赛

理学院

三级

77

“网中网”杯全国大学生财务决策大赛(本科组)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78

全国大学生外贸从业能力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79

全国大学生商务谈判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80

“金蝶云管理创新赛”互联网+管理应用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81

全国高校企业价值创造实战竞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82

“学创杯”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83

“社科奖”全国高校市场营销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84

OCALE全国跨境电商创新创业能力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85

全国高等院校企业竞争模拟大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86

全国高校商业精英挑战赛流通业经营模拟竞赛

经济与管理学院

三级

87

全国口译大赛(英语)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三级

88

中国计算机系统与程序设计竞赛(CCSP)

软件学院

三级

89

全国高校安全科学与工程大学生实践与创新作品大赛

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

三级

90

山西省“太尔时代杯”三维建模与快速成型技术技能大赛

工程训练中心

三级

附件3:实践能力计分办法:

“实践能力分”以承担志愿服务等公益性社会工作、各类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工作并有较大影响为主要考核内容,计分方法:

社会实践类:

参加各级、各类的社会实践活动且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被官方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的:

(1)社会实践活动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被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的,同时活动入选团中央社会实践项目或社会实践成果获得团中央社会实践类奖项的个人或团队加0.05分(团队成员加分不超过10人)。

(2)社会实践活动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被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的,同时活动入选省级社会实践项目或社会实践成果获得省级社会实践类奖项的个人或团队加0.04分(团队成员加分不超过10人)。

(3)社会实践活动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被国家级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的个人或团队加0.03分(团队成员加分不超过10人)。

志愿服务类:

参加各级、各类的社会公益性质的志愿服务活动且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被官方主流新闻媒体报道的:

(1)参加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的,同时获得国家级志愿服务类荣誉的个人或团队加0.05分(团队成员加分不超过10人)。

(2)参加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的,同时获得省级志愿服务类荣誉的个人或团队加0.04分(团队成员加分不超过10人)。

(3)参加社会公益性志愿服务,以中北大学为第一单位被国家级主流媒体报道的个人或团队加0.03分(团队成员加分不超过10人)。

注:

1、同类奖项按照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实践能力分”各项加分累计不得超过0.1分。

2、媒体报道的事迹必须有明确的团队名称或个人名字。

3、团队成员名单以学院团委公示名单为准。

4、国家级媒体分类确认具体见表4,遇有异议由推免领导领导小组审核确认。

表4 各级各类媒体统计

媒体级别

媒体类别

媒体名称

国家级

电视媒体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央国际广播电台、中国网络电视台、新华社

报纸类

人民日报、中国日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中国青年报、工人日报

网络媒体

新华社、中新社、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人民网、未来网、新华网、光明网、

中国经济网、

中国日报网、央视网、中国青年网、

中国新闻网、央广网、国际在线、中工网、环球网、凤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