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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体党员佩戴党徽、做公开承诺、争创红旗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11-04阅读数:

各党支部: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根据校《关于在全校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全体党员佩戴党徽活动的通知》、《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做好公开承诺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在全校组织开展争创“红旗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岗”活动的通知》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党支部和全体党员中开展“全体党员佩戴党徽、做公开承诺、争创‘红旗党支部’和‘党员示范岗’”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展“一个党员一面旗帜”全体党员佩戴党徽活动

党徽是中国共产党的标志。佩戴党徽上岗是对党员的一种鞭策和激励,为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良好形象,要求学院全体共产党员佩戴党徽,具体要求如下:

1、佩戴时间

⑴、教职工党员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学生党员在校园的学习、生活时间都应自觉佩戴党徽。

⑵、在党内重要活动期间(如党员志愿者服务、党员集体宣誓等)、党内重要会议期间(如党员代表大会、党内工作表彰会、党性教育大会以及支部党员大会等),按要求佩戴党徽。

2、佩戴要求

⑴、党徽应佩带于左胸前醒目位置,且不能与其它徽章同时佩戴。

⑵、党徽只能用于党员本人佩戴,不能出借。要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党徽丢失或破损、污损、褪色,党员个人应及时向所在党支部汇报并申请更换。

3、监督与考核

⑴、各党支部要加强对党员佩戴党徽情况的检查监督,对未按有关要求佩戴党徽的党员将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⑵、各党支部要将党员佩戴党徽情况作为考核党员的依据之一,对不能按要求佩戴党徽的党员不能评为优秀党员。

二、做好公开承诺工作

各支部要按照基层组织“五个好”、党员“五带头”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和学院的中心工作确定承诺的主要内容。

1、不同岗位公开承诺主要内容

⑴教工党支部公开承诺

主要在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在改进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和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等方面做出承诺。

⑵学生党支部公开承诺

主要在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结合学生工作,提出服务、管理目标;加强学生党员队伍建设;服务学生、扶贫帮困等方面做出承诺。

⑶教工党员公开承诺

要以“教书育人做表率,教学科研争一流”为主题,围绕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突出强调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刻苦钻研业务,提高教学科研水平等方面做出承诺。

⑷学生党员公开承诺

要以“学习实践做表率,立志成才争一流”为主题,突出努力做刻苦学习、全面发展、奋发成才的表率,增强自身的综合素质,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共同进步等方面做出承诺。

2、承诺要求和方法

⑴注重指导监督。各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严格承诺标准,完善承诺内容,确保承诺兑现。定期组织践诺情况自查和抽查。公开承诺落实不好、党员和群众不满意的,限期整改。

⑵公开承诺内容。承诺事项确定后,各党支部和党员要签订一式三份的承诺书,明确承诺人、承诺事项、完成时限等。承诺书自留一份、党组织适时张榜公布一份、报上一级党组织备案一份。

⑶时间要求

2010/2011学年公开承诺原则上要在11月15日之前完成,党总支要在11月8日前将本学年公开承诺书交学校创先争优办公室备案。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学年初进行。

三、开展争创“红旗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岗”活动

1、岗位设置

“红旗党组织”: “红旗党支部”。

“党员示范岗”:教工党员中设置“党员教书育人示范岗”、“党员爱岗敬业示范岗”;学生党员中设置“党员成长成才示范岗”。

2、基本要求

 “红旗党支部”以《材料学院关于在全院党支部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中“五好党支部”的基本要求为依据;“党员示范岗”以《方案》中“五好党员”的基本要求为依据。

3、设置比例

“红旗党支部”2个(按基层组织数的15%左右的比例设置)。

“党员教书育人示范岗”、“党员爱岗敬业示范岗”共8个(原则上按教工党员人数的15%左右)。

“党员成长成才示范岗”10个(学生党员数5%左右的比例设置)。

具体岗位标准及要求见附件。

4、工作程序

⑴各党支部根据《方案》和以上要求,填写《中北大学“红旗党组织”申报表》(见附件);

各党支部根据《方案》和上述具体要求,设立“党员示范岗”,确立“党员示范岗”的名称,明确“党员示范岗”具体要求,进行公开承诺,亮出“党员示范岗”牌。

⑵时间要求

2010年11月13日前,各党支部将“红旗党组织”申报表、所设立的党员示范岗具体要求和“党员示范岗”汇总表(见附件2、附件3)报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⑶评选表彰

2011年7月前,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考评验收工作组对“红旗党组织”创建情况进行考评;各党总支对申报的“党员示范岗”进行考评,并在总支范围内对党员示范岗进行相应表彰;2011年“七一”前,校党委将对在争创“红旗党组织”和“党员示范岗”活动中考评优秀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0年10月28日

附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员示范岗具体标准与要求.doc

附2:党支部公开承诺书.doc

附3:中北大学“红旗党组织”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