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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4阅读数:

为适应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改革和完善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制度,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发展,同时为进一步加强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企业指导教师遴选工作。凡符合《中北大学企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文件规定的校外企业人员均可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10月31日前报申请学科所在学院科研与学科建设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校文件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申请者进行初选,于11月13日前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推荐。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

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如下:

1、申请材料需提交一式一份;

2、填写《中北大学企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填写《中北大学企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需两位专家推荐。

4、申请表中科研成果及项目经费等由企业相关的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如实填报,并按时提交申请材料!

附件:1.《中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企业导师)遴选办法》

2.中北大学企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3.中北大学企业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