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给予夏浩博、严天东、李晓龙、杨溪、徐倍聪同学
退学处理的公示
夏浩博,学号1103034132。
该生于2013年9月份降入13030441班,降入该班后,学习态度欠端正,常夜不归宿,后索性一直在外居住,班级的管理教育对该生不起任何作用,常不接班主任和班级任何电话,不回复任何短信,不参加任何教学活动。
现该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110学分,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二点: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5学分者应退学处理。
另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九点:一学期旷课超过60学时者应退学处理。该生自2014/2015学年开始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累计旷课学时远远超出60学时。
综上,根据以上管理规定和学生现状,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该生退学处理。
严天东,学号1203044241。
该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67学分(截止到2016年9月)。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二点: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5学分者应退学处理。
该生2016/2016学年第二学期以来长期不参加正常教学活动,不上课达10周以上累加共计300学时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学期末的课程考试。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无故旷课、缺勤,经教育不改者,旷课达41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另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九点:一学期旷课超过60学时者应退学处理。
另外,多次联系该生和家长,均没有回应。
根据以上管理规定,学校教务处按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李晓龙,学号1303054134。
该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70学分(截止到2016年9月)。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二点: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5学分者应退学处理。
该生2016/2016学年第二学期以来长期不参加正常教学活动,不上课达10周以上累加共计300学时以上,无故不参加本学期末的课程考试。根据《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三章第十五条:无故旷课、缺勤,经教育不改者,旷课达41学时以上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另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九点:一学期旷课超过60学时者应退学处理。
另外,多次联系该生和家长,均没有回应。
根据以上管理规定,学校教务处按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杨溪,学号1203014209。
该生于2013年9月份降入13030242班,降入该班后,学习态度欠端正,长期不参加正常教学活动,已长期不在学校,班级的管理教育对该生不起任何作用。
现该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116学分,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二点: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5学分者应退学处理。
另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九点:一学期旷课超过60学时者应退学处理。该生自2014/2015学年开始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累计旷课学时远远超出60学时。
综上,根据以上管理规定和学生现状,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该生退学处理。
徐倍聪,学号1203054332。
该生于2015年9月份降入13030141班,降入该班后,学习态度欠端正,常夜不归宿,后索性一直在外居住,班级的管理教育对该生不起任何作用,常不接班主任和班级任何电话,不回复任何短信,不参加任何教学活动。
现该生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76学分,根据《中北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二点:累计不及格课程学分达到45学分者应退学处理。
另根据《中北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七章第二十八条第九点:一学期旷课超过60学时者应退学处理。该生自2014/2015学年开始长期不参加教学活动,累计旷课学时远远超出60学时。
综上,根据以上管理规定和学生现状,学校按相关政策给予该生退学处理。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6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