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 号)有关规定,现开展我院第十五届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工作。评选的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中北奖章、中北奖章提名奖
校长奖章、校长奖章提名奖
二、具体奖励
1.“中北奖章”给予每班 3000 元奖励,“‘中北奖章’提名奖”给予每班 1000 元奖励,班级奖励用于班级建设。
2. “校长奖章”获得者,奖励“美利信”奖学金 10000 元,“‘校长奖章’提名奖”获得者,奖励“美利信”奖学金提名奖 5000 元。
三、评选要求
评选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按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修订)》(校学[2020]12 号)(学生手册)有关规定执行。
提醒:“校长奖章”个人的基本条件学分绩点指平均学分绩点。
1.参评“中北奖章”班级的基本条件:
(1)班级组建时间一年以上;
(2)班风正,学风好,班级同学道德品质良好,整体素质高,团结向上,班级凝聚力强。
(3)获得过校“先进班集体”称号;
(4)班级同学成绩优秀率高,均分排名在本学院本年级前 20%;班级学生在体质健康测试中合格率高;
(5)班级学生无记过及以上处分记录;
(6)高质量开展主题班会、德育答辩等教育引领工作,形式丰富、成效明显;
(7)与成长导师、专业教师沟通互动好,班级活动丰富,班主任、导师参与班级活动多。
2.参评“校长奖章”个人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道德高尚,素质优良;
(2)学习态度端正,目标明确,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平均学分绩点 4.0 以上;每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 10%;
(3)获得过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相当荣誉称号;
(4)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大学生体能测试达到良好及以上;
(5)在主题班会、德育答辩、创新创业等实践中表现突出;
(6)关心集体,爱护同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其他公益活动,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在同学之中有较高的威信,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评选要求及日程安排
1.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班级填写相应①申请表(见附件),②附事迹材料一份(事迹材料必须有标题,格式见附件),③同时提交 100 字左右特色介绍一份,④个人宣传电子海报1份(竖版,像素清晰),⑤与材料内容相符的电子照片 3 张(照片尺寸要求:宽大于7cm以上,高不限;分辨率600像素以上)。
2. 学院评审。学院组织答辩会,评选确定学院推荐候选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评集体和个人需准备答辩汇报材料(集体8分钟以内,个人5分钟以内)。
3.将个人/班级申请表(纸质版)于 2025年 11月5日上午12:00 以前报学生科202室;同时将个人/班级申请表、照片、事迹材料、PPT、视频等(电子版)申请材料统一打包,个人以姓名学号命名、班级以班号负责人命名文件夹,发送电子稿到pingyoubu666@163.com。
注意:超过申报日期,将不予以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