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依据校学生处文件《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生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9月24日至2025年9月26日;若有同学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