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依据校学生处文件《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预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学生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予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若对评议结果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到笃学楼202办公室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9日
联系电话:0351-3557394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二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