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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25-05-27阅读数:

为了确保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全、平稳、顺利、有序开展,根据《中北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组

组 长:王 强

成 员:张治民赵贵哲刘亚青赵宇宏廖海洪刘斌李晓峰王燕

职 责:全面领导和统筹“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与学科建设科,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2、复试专家组

按类别成立“申请-考核”复试组与“硕博连读”复试组,各复试组由我院博士生导师组成,每组至少5人以上。每组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1人,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并配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职 责:根据本办法完成本年度“申请-考核”与“硕博连读”考生的复试工作。

3、纪检监察组

组 长:廖海洪

成 员:谢江波李艳

职 责:对本次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复试及录取工作中违规违纪问题。

二、实施办法

1、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确定办法

复试前,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办公室对所有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考核”制和硕博连读生名单进行公示。

1)“申请-考核”制考生

符合校研【2024】10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北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通过我校博士研究生考生资格审核、外语符合我校规定的考生。

2)硕博连读考生

学院根据本年度硕博连读生招生指标和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生的硕士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划定进入复试的硕士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成绩为依据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考生硕士成绩按其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分计算。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办法为起评分60分,获评国家奖学金加20分,获评特等学业奖学金和一等综合奖学金分别加10分,获评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综合奖学金分别加5分,三等综合奖学金加2分。各类各等级奖项累加计分。

3)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

2023年拟录取的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5人全部参加本次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考核内容包括英语、专业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三部分。具体如下:

1)英语主要测试考生口语、听力、文献阅读、专业外语等方面的水平;考核方式为考生以英语自我介绍、英文对话交流等。

2)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创新潜质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方式为考生以PPT介绍硕士阶段的科研工作,回答专家提问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2、复试时间与地点

1)硕博连读考生及本硕博贯通培养

复试时间: 2025年5月28日8:30分开始。

复试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二会议室。

2)“申请-考核”考生

复试时间: 2025年5月29日8:30分开始。

复试地点: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一会议室。

3、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办法,满分为100分,其中英语20分,专业素质和能力80分。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考核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流程

1)学院会同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考生依次进入复试现场进行复试,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3)复试结束后学院统计并公示考生的复试成绩,报送拟录取名单。

5、调剂

复试综合成绩合格但未被拟录取的学术学位博士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到专业学位博士招生专业。

1)考生填写调剂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每位调剂考生只能填报一个调剂志愿。

2)调剂考生申请跨学院调剂须参加调剂学院组织的二次复试。复试结束后由调剂学院公示复试成绩。

3)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调剂考生分别排名,择优录取。

三、录取工作

1、学院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生分别排名)及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招生计划分别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录取。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申请-考核”制考生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2)硕博连读生

综合成绩=硕士成绩*60%+复试成绩*40%

3)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

综合成绩=复试成绩

3、学院拟录取名单须报送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由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并报经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批通过后对外公布。

4、拟录取结果在中北大学研究生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5、在 “申请-考核”制考生、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硕博连读生3类考生中,导师限招每类考生1名。如果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了同一导师情况,则由该导师自主选定,其他考生则在本学科内还未招到学生的导师间双向选择。

6、导师年度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名;入选各类国家级人才计划或最近一次指导的学位论文获省级优秀博士学位论文的导师原则上上限人数为 3人;导师招生人数上限不包含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科研博士专项计划和教育部宁夏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研究生招生计划。

7、指导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抽检不合格的导师,在恢复招生资格后,原则上每年招生人数不超过1名。

8、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纪律及要求

1、复试工作人员及复试专家

1)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考核过程安全、顺畅、稳定。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招生考核的教师,不得参加相关工作。

2、考生

复试全程禁止录音、录像,禁止发布、传播相关内容,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3、复议制度

如对复试结果有质疑可申请复议。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责成纪检监察组进行复议,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复议结果报校招生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351-3557650(科研科)。

五、其它

本办法由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解释,未尽述事宜,按《中北大学2025年“申请-考核”制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