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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科研项目博士究生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5-05-16阅读数:

根据《中北大学 2025年科研项目博士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为了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地做好我院本次科研项目博士究生专项计划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强

成 员:学院领导及学科带头人

职 责:全面领导和统筹本次科研项目博士究生专项计划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研与学科建设科,负责该项工作的具体实施。

2、复试专家组

本次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复试专家组原则上由相关导师组成,招生导师作为专家组成员参加,成员需5人及以上;配备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1人 ,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配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职责:根据本办法完成相关复试工作。

3、纪检监察组

组 长:廖海洪

成 员:谢江波 李艳(联系电话:0351-3557650)

职 责:对本次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复试及录取工作中遇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二、实施办法

1、复试工作

(1)复试方式

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过程不少于 30 分钟。

(2)复试资格确定办法

学校公布的《中北大学2025年科研项目博士研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复试名单》中公布的考生具有复试资格,详见附表名单。

(3)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外国语(含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4)复试成绩评定办法

1)复试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外国语20分,基础理论40分,综合能力40分。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

(5)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 5月19日上午9:00分

复试地点:材料学院第一会议室。

2.录取工作

1)按照招生导师的考生报名情况,以最终复试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未被报考导师录取的考生可在所报专业内双向选择调剂其他导师。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

3)科研博士研究生导师可以招学术学位博士,也可以招收专业学位博士。专业学位博士可申请定向培养。

三、复试纪律及工作要求

(1)学院院长是本次复试录取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相关工作人员须坚持原则,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秉公办事,做到选拔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2)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四、其它

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351-3557650(科研科)。

五、本办法由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解释,未尽述事宜按《中北大学 2025年科研项目博士究生专项计划招生办法复试录取实施细则》执行。

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