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奖助学金的育人功能,引导激励学生传承“太行精神”,秉承“致知于行”校训,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17]23号,校学《中北大学“望山”奖学金评选办法》[2025]18号,现对2025年“望山”奖学金评审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评审标准
“望山”奖学金,根据学校下发的名额分配,评选一等奖学生1名,奖励金额4000元;二等奖学生1名,奖励金额2000元。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且在校就读的本科生,经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评选学年无不及格课程。此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简朴,积极进取,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在专业前20%。
(二)获得“望山”奖学金的学生原则上不再参与同一学年内其他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的评选。
三、评审程序
(一)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经班主任审核后,在规定时间交至院办学生科202,并附上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
(二)学院审查申请学生的评选资格及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组织学院的评审答辩工作,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党委签字同意后报学生处。
(三)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武装部)对各学院推荐学生资格进行审定,确定全校获奖学生名单并在校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捐资方审定。
四、需要提交的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中北大学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
2、《2025年望山奖学金申报材料明细表》电子版1份;《中北大学2025年“望山”奖学金推荐学生一览表》电子版1份;
3、成绩单1份并加盖公章;
4、所获奖励证明复印件。
注: 1.纸质版材料于4月28日17:00前交到院办202,超过截止时间即取消参评资格。在整理上报材料时请用曲别针或夹子,不要用订书针装订。电子版材料提前存入U盘,和纸质版材料一并提交,电子文件命名为班级+学号+姓名;
2.请提前准备好答辩PPT(3-5分钟),答辩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3.答辩结束后,推荐学生需撰写一封给予捐资方的感谢信(2000字,内容需要包括个人事迹及所获荣誉),一张1M以上的个人照片,提交电子版。以上材料将作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载体,列作评审的重要参考指标并报送捐资方。
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