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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订完善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1阅读数:

各科室:

为全面加强学院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提高兴院治院能力和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拟对学院现行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集中清理、修订和完善,并编印《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规章制度汇编》。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清理原则

坚持法制统一和以人为本原则,紧密结合高等教育规律并符合学校及上级部门规定,符合学院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二、清理范围

现行的由学院制定的以正式文件形式公布的,对学院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具有普遍约束力,能反复适用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

三、审核内容

1.政策法规审核:规章制度的实体性内容和程序性内容是否合法、明确、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上级文件相抵触。

2.内容审核:与本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有无矛盾,是否重复,是否互有抵触;是否符合学院目前的实际需要和未来发展需要,是否具有可操作性,执行效果是否达到规章制度的制定目标;

3.体式审核:规章制度的字体、格式等表现形式是否规范统一、符合公文的形式,文稿结构是否符合公文写作要求。

5.文字审核:表述是否规范,包括字、词、标点、语句和逻辑结构是否准确、合理;行文、数字、层次、序数等是否规范。

四、工作程序

本次规章制度清理工作由学院办公室牵头,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分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各职能科室负责对本科室制定实施的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具体分以下步骤进行:

1. 梳理汇总。各科室根据工作分工对现行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按类逐文进行审核,提出是否保留、修改、废止或新立的初步意见,填写《规章制度汇总表》(见附件1)。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后,于4月18日前报学院办公室汇总。

2.会议审议。在各科室提出初步意见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报请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审议,对予以保留的规章制度继续执行,需要废止的通报废止,需要修订或重新制定的根据归口管理的原则予以修订或制定并经审议后修订发布,公布执行。

3.制度汇编。统一编印《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规章制度汇编》。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确保质量。分管院领导及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按期准时、高质量地完成制度修订(制订)工作。

2.密切配合、深入论证。各科室要互相沟通配合,主动听取意见,强化科学论证,保证规章制度之间协调统一、衔接顺畅,避免各规章制度之间产生冲突、矛盾、衔接不畅等问题。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