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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3年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18阅读数: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确保复试录取过程科学规范、安全平稳、公平公正进行,依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和《中北大学2023年普通招考及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基本原则

1、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按照综合成绩计算办法,考生分类别进行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为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我院成立复试领导组、面试专家组、资格材料审核组、纪检组等,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组织机构

1、复试领导组

组长:王强

成员:张治民赵贵哲刘亚青赵宇宏廖海洪刘斌郭云霞李迎春

办公室:刘富强、王燕、周琱玉

职责:在校招生领导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统筹学院本次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制定此次招生录取工作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面试专家组

组长:王强

副组长:刘斌

成员: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在职博士研究生导师,且应至少保证5人以上。

秘书:周琱玉

职责:按照面试环节具体要求,公平公正地对参与复试的学生进行考核评分。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3、资格材料审核组

组长:刘斌

成员:王燕

职责:按规定对复试考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照我校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在复试前对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等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加强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查。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纪检组

组长:郭云霞

成员:谢江波

职责:对招生过程各环节进行全面、有效地监督检查,调查处理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三、复试工作

1、复试资格确定办法

(1)硕博连读生

依据我院硕博连读生招生指标和审核通过的硕博连读考生的硕士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5的比例划定进入复试的硕士成绩基本要求,并以此成绩为依据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附件1)。最终我院确定的最低硕士成绩为70分。

(2)普通招考生

学校确定的具有复试资格的7名考生(附件2)。

(3)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

2021级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3人全部参加本次复试(附件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内容及方式

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包括三部分内容:外国语(含听力、口语、专业外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均采用面试方式进行,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水平、已取得的学术成果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和潜质、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进行专业外国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包括以下三个环节:

1)英语面试环节:由面试组专家进行打分,考生需要先用英语自我介绍,然后与英语面试老师进行交流、回答相关问题,时间为5~6分钟;

2)专业知识考核环节:由面试组专家进行打分,考生需要用PPT汇报,汇报内容包括自己的学习经历、硕士期间课题的研究情况与创新点、硕士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等,PPT汇报结束后,考生随机抽题回答,时间为13~15分钟。

3)综合能力考核环节:由面试组专家进行打分,考生根据面试专家提问进行回答,时间12~15分钟。

3、复试时间与方式

复试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上午8:30开始,地点为学院第一会议室,现场复试。

4、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以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外国语20分,专业知识40分,综合能力4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通过平均计算得到。

5、复试流程

(1)学院招生工作人员按复试名单及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2)缴纳复试费。

招考考生复试费每生120元,硕博连读生不交复试费。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收款单位 :中北大学,开户账号 :0502121929024915246,开户行:工行太原迎新街支行。

(3)提交报名材料纸质版、加盖人事或党务部门公章的《中北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研究生院网页下载)、硕博连读考生核对硕士成绩。

(4)抽签确定考生复试次序。考生候考区耐心等待,自觉遵守考试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

(5)统计考生的复试成绩,计算综合成绩,报送拟录取名单。

四、录取工作

1、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普通招考考生、硕博连读生分别排名)及招生计划分类从高往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百分制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如学生综合成绩相同,按照招考考生初试综合成绩、硕博连读考生硕士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仍然成绩相同,则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组讨论决定。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普通招考考生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60%+复试成绩*40%

初试综合成绩=外国语成绩*40%+业务课一成绩*40%+业务课二成绩*20%

(2)硕博连读生

综合成绩=硕士成绩*60%+复试成绩*40%

其中,硕士成绩按其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办法计算。奖学金百分制量化办法为起评分60分,获评国家奖学金加20分/次,获评特等学业奖学金和一等综合奖学金分别加10分/次,获评一等学业奖学金、二等综合奖学金每得一次加5分/次,各类各等级奖项累加计分。

2、每位导师最多只能招收普通招考生和硕博连读生各1名。如果出现多名拟录取考生报考了同一导师情况,则由该导师自主选定,其他考生则在本学科内还未招到学生的导师间双向选择。

3、博士生导师年度总招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1名。其中2代表本硕博连读生、申请-考核制考生、硕博连读生、招考考生四种类型考生中可选其中两个类型各招1名;1代表可招收科研博士专项计划生1名,总量不超过3名。

五、纪律及要求

1、学校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各招生学院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录取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对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严格过程监管并保留音像资料三年。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不得商议。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交学院科研科集中统一保管、备查,任何人不得改动。

3、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参加本次招生考核的教师,不得参加相关工作。

4、复试全程禁止考生录音、录像,禁止发布、传播相关内容,一经发现按考试违纪处理,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六、其他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351-3557650。

2、本办法未详列的其他相关要求,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