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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办法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8阅读数:

近日,学生工作部下发《关于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的通知》,评定办法依据《中北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校研〔2016〕7号),然而该办法对于一年级考核制博士无法用入学成绩衡量,就此情况学院于2023年5月18日上午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进行讨论,做出以下决定,作为评定学业奖学金的补充办法。

1、考核制博士,指申请考核制博士和科研博士。

2、关于一、二等学业奖学金名额分配问题,原则上按年级、按同类型均分,即前50%为一等,后50%为二等。但当出现同年级、同类型总人数出现奇数时,以优先级考虑名额数“进一”或者“舍一”:

(1)同年级内,按硕博连读>公开招考>考核制博士。

(2)不同年级,按低年级>高年级。

3、针对一年级考核制博士,根据第一学年第一学期课程标准平均成绩排序。

4、其他类型、其他年级学生,仍按照原办法进行评定。

 

未尽事宜由学院根据当年的实际情况另行调整。本评定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