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竞聘启事
一、岗位:理学院党总支书记 二、任职的基本条件: 1、坚持理论武装,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功底和政策水平,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治校。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管理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岗位上。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三、任职的基本资格: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副高及以上职称; 2、具有三年及以上党务工作经历; 3、中共党员,党龄在三年以上; 4、具有副处级岗位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5、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竞聘答辩要求: 竞聘者在简要说明自己的工作经历、竞职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岗位职责,阐明自己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任职后的工作目标与思路。竞聘者的答辩陈述,将作为以后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8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全体教职工,并于12月8日(星期一)下班以前,将应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均可。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3922090 党委组织部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干部招聘启事 一、岗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 二、任职的基本条件: 1坚持理论武装,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功底和政策水平,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治校。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管理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岗位上。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三、任职的基本资格: 1、具有正高职称,或副高职称并具有博士学位; 2、具有在副处级管理岗位二年以上的工作经历(教授、博导不受此限,可直接竞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四、竞聘答辩要求: 竞聘者在简要说明自己的工作经历、竞职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岗位职责,阐明自己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任职后的工作目标与思路。竞聘者的答辩陈述,将作为以后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8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全体教职工,并于12月8日(星期一)下班以前,将应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均可。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3922090 党委组织部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干部竞聘启事 一、岗位:电子与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网络工程系系主任 二、任职的基本条件: 1、坚持理论武装,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功底和政策水平,具有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依法治校。 3、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教学、科研和学校管理工作的实际相结合,求真务实,反对形式主义。 4、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管理工作,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有强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能把主要精力放在管理岗位上。 5、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6、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三、任职的基本资格: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或基础; 2、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教授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教师任职经历的博士可直接竞聘);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 曾有处级任职经历的可直接参加竞聘。 四、竞聘答辩要求: 竞聘者在简要说明自己的工作经历、竞职优势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岗位职责,阐明自己对所竞聘岗位的认识,以及任职后的工作目标与思路。竞聘者的答辩陈述,将作为以后干部任期考核的重要依据。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2008年12月5日——2008年12月8日,请各单位务必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全体教职工,并于12月8日(星期一)下班以前,将应聘名单报党委组织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均可。报名时,请本人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3922090 党委组织部 二OO八年十二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