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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1)三院14周院级考试安排

发布时间:2008-11-26阅读数:
        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第14周院级考试监考安排表
考试负责人:侯华          考务工作人员:郭志宏、刘淑娟    考区考务办公室地点:   1号楼2层教员休息室  .
序号考试学院考试时间课程号课程名考试班级考试人数考试地点第一监考第二监考备注
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月3日下午2:00-4:0003030502液态成型设备0505040A13801301H体育与艺术学院
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月3日下午2:00-4:0003030502液态成型设备0505040B1 5401305H体育与艺术学院
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月5日上午10:00-12:0002030213无机非金属材料概论070302414501107H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月5日上午10:00-12:0002030213无机非金属材料概论070302424601401H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5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月5日上午10:00-12:0003030104特种热处理技术050514014801402H体育与艺术学院
6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月5日上午10:00-12:0003030104特种热处理技术050514025101405H体育与艺术学院
7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月5日上午10:00-12:0003030501特种铸造技术及模具设计0505040A13809203H体育与艺术学院
8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2月5日上午10:00-12:0003030501特种铸造技术及模具设计0505040B1 5409403H体育与艺术学院
注:1、考试负责人必须由本学院科级以上干部或课程建设组负责人担任;
   2、考区考务办公室地点必须设在考试所在教学楼,通常为教员休息室;
   3、考试时间必须明确写明:几月几日几点—几点;
   4、课程号、课程名必须规范,不能出现课程名简称或其它不规范叫法;
   5、此表标题为“哪个学年第几学期哪个学院院级考试监考安排表”,如:2008/2009学年第一学期机电工程学院院级考试监考安排表;
   6、此表于学期末,以书面(加盖章)及电子稿形式返回评估与考试中心考务科。电子稿发至:kszx@nuc.edu.cn;
   7、此样表可扩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