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 2022 年本科生(退役士兵)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充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依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财教[2021]310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 号),经学生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现将我院2022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受助名单公示如下(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5日--2022年3月30日;若有同学存在异议,请于公示期内联系学生科刘琴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