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字[2016]第2号
关于2015级新生成长导师制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落实2015级新生成长导师工作制,本着为学生的职业选择铺路、终身发展奠基的原则满足学生的自主发展需求。根据《中北大学新生成长导师制实施办法(试行)》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新生成长导师制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导师制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基本工作要求
1、通过面谈、电话、邮件、QQ、微信等多种沟通方式,每月一次主动联系学生;
2、对学生进行生活指导。根据被指导学生实际,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明确人生目标,合理规划大学生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3、对学生进行学业指导。根据其上学期的成绩情况,引导其设立学习目标,了解其学习中的困难,帮助其找到合适的学习方法;
4、对学生进行创新指导。让学生积极加入自己的课题研究,学习专业前沿发展动态,培养其主动思考和创新思维的意识,指导学生参与科技实践、社会实践,提高学生创新能力;
5、可与其他导师及学生联合开展促进学生成长的活动;
6、定期与辅导员、班主任交流学生情况,建议每两个月一次;
7、2016年9月,学院对导师进行年终检查,导师需认真填写“导师年度工作总结表”(见附件),并于9月22日前交学生科;
8、导师要对新生成长导师制工作给予足够重视,在全院形成全员育人、全面育人的良好局面。
二、学生基本要求
1、积极主动与导师联系,预约见面时间,每月至少约谈一次;另外,也可以通过邮件、QQ、微信等方式约谈;
2、积极主动向导师汇报和交流自己的学习生活情况,使导师及时、全面了解情况,增强指导的针对性;
3、积极参加科技实践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联系导师,听取建议并了解学术前沿动态,增强学术创新能力;
4、每次与导师联系后,要认真记录导师指导后的认识、心得、体会或问题,并及时填写“导师指导记录表”,本学年至少三份;
5、“导师指导记录表”和“学生年度总结表”(此二表见附件),于2016年9月22日前上交学生科;
6、学生要本着为自己负责的态度,认真对待,真正从新生成长导师制工作中受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