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进一步规范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的通知
为了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合力,规范学生管理工作 ,现就进一步规范与学生家长联系制度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长联系制度实行辅导员、班主任负责制。沟通渠道的建立由辅导员、班主任负责,院学生科负责督察,提醒并督促辅导员处理。辅导员、班主任在新生入学后(含学生新转入班级)要登记好本班学生的家庭通讯地址(要求学生本人签名),学生如有不如实提供详细地址的,经发现后进行批评教育,后果严重的予以纪律处分。遇有复学、转学、转专业等必须做好移交。
二、与家长联系记录本由学院统一制作下发,辅导员、班主任必须详细记录联系内容(详见附表),学生科负责督促并不定期进行检查,检查情况作为辅导员及班主任年终考核的依据。
三、辅导员及班主任有责任通过电话、短信、QQ、邮件、信函等不同方式与全班学生的家长沟通交流(至少每学期1次/生),报告学生在校表现情况,并做好联系记录工作。
四、辅导员及班主任要把加强与问题学生家长的联系作为工作重点,争取学生家长的配合,与学院共同做好问题学生的转化工作。尤其是对心理异常学生、受警告以上(包括警告)处分的学生、留降级学生、退学及开除学生,由班主任在一周内通知学生家长,并及时做好通话记录。
五、各班主任对节假日提前离校以及未按时返校、在外实习及延期毕业的学生要了解学生的去向,并做好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核实工作。
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与沟通,是促进广大学生健康成长,提高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人才培养质量的一种有效方式,在当前形势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希望全体学生工作者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落在实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日
附表:联系内容、联系形式、联系责任人与要求如下:
类 别 |
联系内容 |
联系形式 |
联系责任人 |
联系要求 |
1、学生在重大比赛(竞赛)活动中获奖,或在某一方面有重要业绩 |
喜报 学生表现 |
电话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2、学生成绩 |
学生成绩单 |
普通信件或电话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3、学生受学业警示或面临开除退学时 |
学生表现及给家长的警示性意见 |
挂号、电话、 当面递交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4、学生受党、团、行政处分 |
处分文件 学生表现意见 |
挂号、电话、 当面递交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5、学生舞弊处分 |
处分文件 学生表现意见 |
挂号、电话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6、学生休学、停学 |
休学、停学文件通知 |
挂号、当面递交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7、学生留、降级 |
有关文件 学生表现及警示意见 |
挂号、当面递交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8、学生开除、退学 |
处分处理文件 |
挂号、当面递交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9、学生未请假离校2天 |
学生表现及给家长的警示性意见 |
挂号、电话、 当面递交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10、学生在开学初、“五一”、“十一”长假后未及时返校者 |
将学生情况通知家长 了解学生去向 |
电话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
11、学生有特别情况需与家长联系的 |
思想、学习或生活方面的特别情况与建议 |
挂号、电话、 当面递交 |
辅导员 班主任 |
留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