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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学风建设中加强党员岗位锻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2阅读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关于在学风建设中加强党员岗位锻炼的通知

为了切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年活动,继续深化我院“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党员与入党积极分子的日常教育与培养,同时结合学院学风建设工作的要求,院党总支要求全院学生党支部积极参与到院晨间内务检查工作中去,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进而提高党员的先进性。现将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工作任务

1、院晨间内务检查工作,由各支部轮流负责,周期为一周;

2、支部检查人员的选取,倡导党员带头积极分子踊跃参加的自愿原则,支部也可根据支部成员岗位锻炼程度适当指定;

3、院公寓自治中心负责协助与配合好支部开展工作,同时负责监督各支部开展工作的公正度与实效性。

二、检查工作领导组

  长:廖海洪

副组长:郭云霞、李艳

办公室主任:万松林

  员:院公寓自治中心、各支部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

三、工作分工

1、党支部,由副书记主抓,负责本支部检查人员的安排、组织与签到、人员调整、人员工作积极性的调动。

2、公寓自治中心,由中心主任主抓,其成员分为五个小组,并设立相应的小组长。此五组人员配合五个党支部开展检查工作,负责各支部当值期间的过程监督及检查表的收发与结果统计,每日表彰与通报,检查结果网络上传,每周(每月)汇总及评比等。

3、支部副书记与相应公寓中心小组长对接,相互配合与支持,完成值周期的内务检查工作。同时,做好支部检查人员上岗前的业务培训及纪律要求。

四、工作要求

1、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要求每人每年至少参加10天以上的内务检查工作,且无迟到、早退现象,此要求作为预备党员转正和党员发展的必备条件之一(201212月转正和发展工作起执行)

2、所有检查人员注意事项

1)应认真履行检查工作,不得敷衍行事甚至徇私舞弊,否则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2)每日务必与指定时间(早7:15前)到达公寓中心签到领表;

3)检查时间段为7:20-7:35之间,没有特殊情况,没有公寓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提前,也不得拖延;

4)因有事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岗者,务必前一日晚向本支部副书记当面或电话请假,不得以短信方式请假,保证岗位的延续性。

3、各支部副书记与公寓中心小组长,务必保证每日岗岗有人,岗岗责任到人。

4、每学期岗位锻炼结束时,要求上岗的党员和积极分子统一填写《岗位锻炼考核表》(见附表1),支部考核后要填写考核意见,学院备案。

五、工作考核

1、考核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该项工作结束后一周内完成。

2、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本支部实际参加人数的10%

3、考核标准:

1)优秀:工作不迟到、不早退,工作认真负责,未出现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的现象,每学期工作无间断连续达到10日以上或累计达到15日以上。

2)合格:工作不迟到、不早退,工作认真负责,未出现敷衍了事、徇私舞弊现象者。

3)不合格:经常迟到、早退,或未经请假擅自脱岗者,或工作敷衍了事、徇私舞弊者。

4、每学年表彰一次,对于工作优秀者颁发荣誉证书。

 

六、本制度从2012423日起执行,解释权归院学生工作领导组。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