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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12阅读数:

 

 

 

 

 

 

 

 

院学字[2013]50

 

 

学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培养大学生的组织纪律性,促进大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学习活动,根据2013版《中北大学学生手册》中关于“中北大学学生考勤制度”和“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的相关规定,院学生工作领导组经研究决定,对本院学生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做出以下规定:

一、考勤制度

1、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先缴纳清学费住宿费,并在规定时间内持学生证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或者其它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2、学生上课、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劳动、军训、社会实践、以及规定参加的会议、活动等都实行考勤制度。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正常上课时间,旷课一天按6学时计算,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实习、社会实践、军训每天按8学时计算;属于其他缺勤(如旷操,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一次缺勤不足2学时以2学时计,超过2学时以实际学时计。一学期旷课超过60学时或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退学处理。

3、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寒暑假期),学生离校外出均需按学院要求办理请假手续,具体程序见附件。法定的3天小长假和七天长假结束前的最后一天晚19:0022:30,在院学生科进行指纹签到,未按时签到的,根据旷签次数给予相应的处分。

4、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对于事假一般不准,除非有特殊情况。请假天数,原则不得超过7天。学生请假期满必须找班主任及相关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处。

5、学生请假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天数的三分之一或请病假超过四周以上的,应予以休学。

6、各班的学习委员全面负责本班的学风建设,凡请假的学生假条可统一由学习委员管理,并在上课前向任课教师汇报请假人数且出示请假条。任课教师可以自选时间进行(点名)考勤,检查学生出勤情况,(点名)不到者,即以旷课处理。课堂教学,教师可以全点名,也可以抽点名,抽点的人数由教师自定;对实验、实习环节必须全部点名。凡无故旷课累计三次者(包括学生处、院学风检查组抽查旷课记录),取消该门课程考试资格,对于实习、实验等实践教学环节,以不及格记录成绩。

7、学院学风监督岗对各班上课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检查前先向任课教师咨询请假人数,确因突发事件未及时履行请假手续但本人确已向任课教师口头请假的,可以视为请假,但事后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8、对旷课、假满未归或经常迟到、早退的学生,班主任、班干部应给予帮助和教育,督促其及时改正。对旷课并离校一天以上的学生,班长必须向班主任、院学生科汇报,由院学生科向有关部门汇报。

二、请假审批权限

(一)在校学习期间,寒暑假除外

1、请假1天以内,班主任批准;

2、请假1天~7天,班主任批准后,教学副院长审批,报学生科备案。

(二)大四学生,毕业设计期间

1、请假1天以内,指导教师批准;

2、请假17天,需经指导教师、班主任、学科副主任、教学副院长逐级审批,学生科、教学科备案。

(三)双休日、节假日期间离校外出请假

12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 27天班主任审批后由院副书记审批,报学生科备案;

2、国家法定节日各班要严格管理请假,所有请假手续只在放假前一天办理,各班主任不得提前批假,学生一律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离校,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三、请销假手续

1、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请假者,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并填写学院制定的相关请假单,附有关证明材料。除急病或紧急情况外,不得事后补假。

2、学生请病假,应出示校医院证明;非有特殊情况外,事假一般不准。如遇特殊情况,且超过7天的,需办理续假手续,其程序与请假手续相同。

3、学生假期结束后,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必须向班主任打电话请假,返校后凭当地医疗机构或家长的证明销假。

4、节假日(除学校规定的寒暑假外)期间,学生个人外出请假必须班主任同意,由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同意,并报学生科备案后方可离校。

5、外出实习、实践、各种比赛及活动的请销假,由带队老师负责出具证明;金工实习、劳动等的请销假,由班主任负责审批;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比赛及活动,不能照常上课或参加考核的,由主办部门出具请假证明,并协调办理请假手续。

6、考核、考试期间不准请事假,对重、急病者需有校医院的证明,并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审批。

7、毕业生外出毕业设计或实习,应在实习前或毕业设计开始的前两周内,办理相关手续。首先需征得指导教师的同意,接收单位出具相关证明。其次班主任与家长联系确认情况,家长填写安全承诺书。第三,学生持“毕业环节请假单”及接收单位证明和家长承诺书找相关学科副主任、教学副院长依次审批。第四,学生本人与院学生科签订“毕业生自行联系外出毕业设计/实习安全责任书”。

8、非寒暑假以外的法定三天小长假或七天长假,除学生本人填写外出请假单之外,各班还要以班为单位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外出班级汇总表》,并由班主任签字后,报学生科备案。节假日结束的前一天晚上,各班负责汇总未返校情况上报院学生科,并组织好本班学生指纹签到工作。

9、班主任为班级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于任何情况请假都要认真核实情况,严格审批。尤其对于时间较长的请假,一定要与家长取得联系。

四、违纪处理

(一)在校学习、实习期间以及节假日、双休日期间,违反校规校纪者,给予以下处分:

1、学生个人未经请假擅自离校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期间发生事故者,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2、未经审批,擅自组织集体(三人以上)外出活动发生事故,由组织者和参与者承担全部责任,并对组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对其他参与者给予记过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3、学生因不遵守纪律或违反操作规程而发生事故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并给予相关违纪学生严重警告处分。

(二)无故旷课、缺勤(时数均以一学期累计计算),经教育不改者,分别处理如下:

学时数

4

68

=10

1120

2130

3140

41

处分类型

院通报批评

院警告

院严重警告

校警告

校严重警告

校记过

留校察看

 

(三)节假日结束前一天晚上,未在规定时间进行指纹签到的,学生本人应写出书面检查,并由班主任签字报学生科,学生科核实情况后视情况进行处理,如果属未经请假私自离校外出的,按第(一)中第1条处理,其它情况,以一学期累计计算并如下处理:

旷签次数

1

2

3

4

处分类型

院通报批评

院警告

院严重警告

校级处分

 

五、本制度解释权和修改权在学院学生工作领导组。

六、本制度自201311月开始执行。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请销假流程及注意事项

 

 

 

 

 

 

 

 

 

 

 

 

 

 

 

 

 

 

 

 

 


校内请假单                  外出请假单                  毕业环节请假

 

 

 

 

毕业环节请假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