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合格人才,树立典型、表彰先进,促进我院优良学风的形成,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和科学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优良学风班评比
(一) 计分原则
优良学风班的评选采用百分制计分原则,由班级学习、班级工作、学生纪律、附加分等四大项组成。具体计分如下:
1、班级学习(750分)
(1)班级成绩均分(150分),计分原则为成绩均分×1.5;
(2)班级成绩及格率(150),计分原则为及格率×150;
(3)成绩优秀率(150分),计分原则为成绩优秀率×150;
(4)四六级通过情况(150分),计分原则为四级通过率×150;一年级班级,此项用班级英语平均成绩折算。
(5)学生干部和学生党员个人平均成绩(150分),计分原则为成绩均分×1.5;
2、班级工作(70)
(1)班级管理(20分):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学风建设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得力,活动有意义且效果突出。
班主任工作(10分):按时出席工作例会及各项安全检查活动。会议及检查工作参加情况,无故不参加者,扣1分/次;病假或事假,扣0.5分/次;每学期至少上交8份听课记录,缺一份扣1 分;
学院文件归档情况(2.5分);
学期工作计划与总结(3分);
班会记录(2.5分),每学期至少召开5次;
班级活动(2分),班级自行开展非校院组织的特色性有意义的活动,每项活动计1分,须提交活动计划总结及图片等背景资料;
要求各班按时完成学生科布置的安全教育与检查、评优、助困等各项工作任务,未按时上交材料,扣0.5分/班次。
(2)晨间内务及早操早读情况(20分):内务不合格或早操早读缺勤一人次扣0.2分,不合格率或缺勤率超过30%的取消评优资格;
(3)课堂出勤(20分):班级学生每缺勤一次扣0.5分;
(4)宿舍建设(10分):宿舍卫生不合格的扣1分/次,优秀宿舍加0.5分/次
3、学生纪律(40)
一学期内无任何违纪现象的计40。院级警告、严重警告处分分别扣5、10分/人次,校级警告、严重警告分别扣10、20分/人次。
4、附加分(最高40分)
(1)参加学院组织的以班为单位(参与率为80%以上)的集体活动,如春之声合唱比赛、手语操比赛、拔河比赛等获奖的,一至三等奖依次加分为4、2、1分,优秀奖和组织奖加0.5分;
(2)团日活动(班级参与人数在80%以上),校/院一至三等分别加4/2/1、2/1/0.5分,同属团日活动的其他比赛不累加,只加最高分;
(3)班级科技氛围浓厚,学生创新能力强;
在国家、省级、校级等科技文化竞赛(学生处单项奖学金所认定的比赛)中获(一/二/三)奖分别加12/8/4、6/4/2、3/2/1分,优秀奖不加分。
在国家正式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要求见刊),核心/非核心分别加5/2分;
获国家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的加10/5分;
学校科技立项结题加2分/项。
个人参赛的项目,如果一人获多项,只加一项最高分,不累加。
(4)认真完成学院要求的集体参加的活动,如紧急安全演练、运动会坐场等按到场率及出场情况加分,以学院表彰文件为准;
(二)评选要求
1、班级和班主任评优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所在班级和班主任的评优资格:
(1)班级成绩均分低于70分,生均不及格门次超过1门次(包含1门次);
(2)班主任会议及安全稳定检查缺勤次数达到半数及以上者;
(3)受到院级处分3次及以上或2次校级记过以下或1次校级记过及以上处分的;凡因夜不归宿而受到处分的,一律按校严重警告处分计;
(4)晨间内务检查不合格次数生均达到2次及以上的;
(5)课堂出勤每学期累计达到50人次及以上的(以抽查为主要依据);
(6)每周学生会宿舍安全卫生检查中,累计有10次以上宿舍卫生不合格的,以及发现使用违章用品的;
(7)每学期主题班会未完成学院规定次数的;
(8)班内学生出现安全稳定事故的;
(9)班主任工作不负责任,出现重大失误的;
(10)成绩排名在年级后四名的取消评优资格。
2、该评比结果作为校级优良学风班及班主任工作考核的评比依据。
3、实行预申报制度。每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进行本学期优良学风班的预申报,不提交预申报材料者不得参评下学期班级评优。
4、优良学风班为每学期评选一次,每年两次,一般为每年的3月和9月底。
5、校级优良学风班的比例为全院班级总数的25%。
6、各班每学期一开学时,由班主任组织落实该项工作的申报参评,打分评比在本年级内进行。
7、各班主任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出现弄虚作假的、隐瞒谎报的,取消该班两学期的评优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如学院当学期做出特殊要求的工作任务未能按时完成的,将由学生工作领导组商讨决定是否取消评优资格或在班级工作项给予减分。
二、先进班集体评比
1、参与评选的班级,在当学年的两个学期均为优良学风班,方有资格申报。
2、评比计分,依据班级上下两学期的学习成绩、班级工作及附加分等情况,按照优良学风班的计分原则进行打分。
3、参评班级通过PPT展示、班级档案、评委提问等环节,进行公开答辩。最后根据班级综合成绩占70%,答辩成绩占30%进行打分评比
4、校级先进班集体的比例为不超过全院班级总数的15%。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报资格:
(1)本学年内,班内有学生受到校、院行政处分的;
(2)本学年内,班级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
三、本办法将从2015年3月起执行,由院学生科负责解释。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四年一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