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0日在院办二层会议室进行了山西省关爱助学金答辩,经过学院资助工作进行材料初审、答辩、评议等环节,决定推荐14030143班徐博岳同学。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科反映,公示期为3天,5月20日至5月22日。电话:0351-3557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