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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4年度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通知

发布时间:2014-12-18阅读数:

关于评选2014年度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的通知    

大二至大四各班级:  

“山西省湖北商会自强助学金”是由山西省湖北商会在我校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湖北籍在校贫困学生,激励学生刻苦学习,积极进取,以良好的学业报效祖国,服务社会。为做好此次助学金的评选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201120122013级湖北籍贫困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品行端正、勤奋学习、生活俭朴、具有顽强的意志和进取心;  

3.明礼诚信、富有爱心、关心集体;  

4.学习刻苦,成绩优异,上一学年专业理论素质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单科无不及格课程,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班级前20%  

5.学年内勤工助学工作经历不少于1个月,并表现良好。  

三、资助标准及名额  

我院共3名,每人5000元。  

四、评选程序  

1.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于   12月   21上午10点至11点半交于公寓科,并附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单一份和其他奖励证书复印件,在整理上报材料时请用曲别针或夹子,不要用订书针装订;  

2.学院学生科对申请学生的资格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会确定本学院获奖人选,并进行相应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于 12月   26前将推荐学生一览表及申请材料报学生处;  

3.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复审,由学院学生科负责老师对评选情况和推荐学生情况进行说明;  

4.公示无异议后报湖北商会后发放助学金。  

5.学生自行准备答辩ppt,答辩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注:“社会捐资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推荐学生一览表从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八日    

拟稿:殷炳叶          签发:廖海洪          校印:孙文韦     份数: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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