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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许明海等15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5-04阅读数:

院纪[2017年] 002号

 

关于给予许明海等15名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许明海等15名同学,2017年4月22日无视学院规章制度,无故缺席5月份勤工助学岗前会议。

为严肃校纪院规,教育本人,根据学院字【2017】第19号文件—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大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修订)第三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许明海等15名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序号

姓名

学号

序号

姓名

学号

1

许明海

1603034240

9

魏阳

1403044238

2

王亚涛

1603014114

10

王跃飞

1503024212

3

王健

1603044225

11

唐森林

1603014141

4

段文磊

1503044236

12

刘成伟

1403034132

5

陈树

1603044338

13

李杰峰

1603044324

6

吴昊

1603034241

14

焦刚伟

1603044243

7

张紫薇

1503014201

15

陈彤彤

1603034202

8

张磊

1603014122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2017年5月3日

 


签批:廖海洪    拟稿:殷炳叶    校印:贾越    份数: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