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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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运行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10浏览量:

山西省聚酰胺材料技术创新中心

管理运行暂行办法

一、总则

1、为了规范与促进山西省聚酰胺材料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技术中心)的建设、运作与发展充分发挥技术中心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方法。

2、技术中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面向国家、省市战略需求,坚持守正创新,勇于担当,按照山西省技术中心管理的有关规定,积极贯彻“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管理方针,为聚酰胺等工程塑料技术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工程开发人员提供学术交流和研发环境。技术中心在运行管理与开放合作机制方面积极探索,通过边建设、边研究、边开放的方式,凝聚一批高水平的专家与学者,取得若干重要的成果并实现成果产业化转移,培养一批高素质的科研技术人员。

3、技术中心分别依托于中北大学、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太原工业学院。技术中心主要负责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和其它企业的探讨项目,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询问、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活动以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研发投入,提高研发水平。

二、职责

1、技术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拟采用以“课题制”改革为核心的项目管理模式,技术开发课题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

2、结合聚酰胺行业的发展现状,大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开发并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

3、组织和运用行业内国外技术信息,广泛开展技术沟通,与高等院校、研究院所开展产学研结合工作,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研发关系。

4、创建良好的研发条件、工作条件和学术氛围,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组织好在职科技人员的培训、“充电”和学问优化,为工程中心培育高素养的技术和管理人才。

5、主动开展技术经营与服务,推动科技成果的移植、转化与产业化,以此产生的效益为技术开发供应资金支持,走技术中心自我生存、自我发展的道路。

三、管理方法

1、组织机构及聘用人员制度

1)技术中心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技术中心主任负责组织学术年会,负责研究人员的管理,运行经费的使用管理,设备的更新、引进,以及协调各研究方向的合作,负责技术中心用房调配,为科研以及办公提供良好的环境。

2)聘用人员的基本素养:能驾驭和应用国家的有关政策、法令;对聚酰胺行业的现状和发展方向有正确的了解,精通本专业的技术学问,能解决科研生产中的技术问题。

3)擅长收集与运用国内外的新思路、新技术、新设备,以适应技术中心技术攻关和产品开发的需要;

4)熟识或精通本职业务,并能与同事和其它部门相互协作;

5)具有较高的项目管理能力;聘用人员可以是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但必需是能解决技术问题的专家和具有战略决策实力的专家。

2、技术中心的建设和运行

1)技术中心主要由生物基聚酰胺基础研究部、聚酰胺复合材料工程应用研究部、聚酰胺材料性能及产品质量研究部、人才培养基地、办公室等组成。

2)生物基聚酰胺基础研究部负责开展服务国家、服务地方的合成生物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技术研究,包括致力于生物基聚酰胺先进聚合和改性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协助企业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发展材料全生命周期的绿色化技术,提升材料的功能性及附加值;聚酰胺复合材料工程应用研究部负责开展市场应用聚酰胺复合材料产品的一体化设计、工程化实现以及全过程管理监督;聚酰胺材料性能及产品质量研究部负责开展聚酰胺材料及其产品的跟踪检测与缺陷诊断,并负责其工程化应用基础研究,实现聚酰胺材料及其制品的性能提升;人才培养基地负责从事高端质量与可靠性人员的教育和培养,同时可作为相关企业的技术、技能人员的能力提升培训基地;办公室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协调技术中心对外事务,负责市场推广工作;负责起草技术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及技术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3)技术中心所有项目的选择、立项、组织、实施、监督、验收、评价、经费结算等工作,应严格按国家、山西省科技项目管理方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4)重点课题和经费预算等重大问题的决策、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创新安排及工作目标、考核方法以及技术开发课题的选择论证等工作由学术委员会负责,报理事会批准实施。

5)技术中心要建立开放的运行模式,广泛收集整理国内外先进的科技成果,筛选适用技术以便推广应用,应注意产学研合作和人才沟通,充分利用社会科技资源,提高技术中心的研发实力和水平。

3、技术中心的人才激励机制

1)立足技术中心现有的人才资源,实行合理有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主动性和创建性,保证现有人才留得住、用得好、出成果,这是技术中心现阶段人才机制的基本原则。

2)建立技术创新奖励绩效制度,技术中心从公司投入的开发经费中设立奖励绩效基金。每年依据课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按照山西省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绩效奖励。

3)把课题成果、获奖证书、科技论文等作为科技人员职称聘用、晋升的重要依据。

4)主动提高科技人员的综合素养,组织技术人员参与各种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技术沟通活动,使其加强创新意识,更新学问结构,同时注意对技术人员进行思想品德教化,充分发挥其创新主动性。

5)关切技术人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实行的确有效的制度和措施,解决技术人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创建良好的技术开发和创新的新环境。

四、技术中心工作的考核与奖惩

1、考核对象及内容

考核对象为技术中心在职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

考核内容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全面进行考核。

1)德:满分为10分。测评职业道德、协作精神。

2)能:满分为20分。测评专业学问、获得信息实力、预见和反映实力、业务实力和工作阅历、分析推断实力、动手操作实力、独立工作实力及创新实力。

3)勤:满分为10分,测评工作看法、科技事业心、主动性、责任感及出勤状况。

4)绩:满分为60分。测评工作实绩,对技术中心下达的年度目标(工作任务书)及其它技术创新项目完成状况进行评价。

2、项目负责人要编写技术创新总结报告或阶段性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项目的具体内容

3)参与项目的单位人员

4)项目实施进度没完成的项目要写出缘由分析报告

3、考核与惩罚方法

1)技术中心邀请相关部门人员组成考核组,定期对技术中心受聘人员进行考核。

2)技术中心受聘人员依据考核内容要求作出书面述职报告。

3)考核组依据被考核者的述职报告、实际表现及项目大小和经济效益评估结果,予以评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60-70分为基本合格,70-90分为合格,90分以上为优秀。

4)技术中心受聘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下年度不聘;基本合格者予以黄牌警告;合格者接着聘用;优秀者予以嘉奖。

五、本办法解释权归技术中心,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