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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内推优入党条例

发布时间:2014-05-08阅读数: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先进青年中的群众组织。引导和培养团员青年向党组织靠拢,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是团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是共青团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为此,我院特制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内推优入党条例》,各团支部要努力做好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重点培养对象工作。

一、推荐对象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大二年级 、大三年级 、大四年级

3、模范遵守校规校纪,无任何违纪。宿舍卫生不达标,本年度不得推优。

4、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需参加院党课培训并结业,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掌握了一定的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入党动机纯正。

5、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学生干部优先考虑。

二、推荐程序、方法

(一)推荐程序:

1、推荐工作必须坚持由团支部到院团委的推荐程序。

2、团支部应在认真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的基础上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核,广泛征求团员意见,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中“团支部意见”栏。

3、在团支部推荐的基础上,院团委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对团支部推荐的对象进行评议推荐,并填写《推荐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中“院团委意见”栏,向本系学生党支部推荐。

(二)推荐方法:

1、各学生党支部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按照本学期发展计划进行提名,一般比最终名额多1名。

2、学院团委可以在充分酝酿,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面向符合条件的主要学生干部进行提名2-3名候选人。

3、团支部必须召开团支部大会符合条件、党支部、学院团委提名名单进行评议和推荐,一般为差额或等额选举,被推荐对象要在团支部大会上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及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的优点和不足,表达自己今后的努力方向。召开支部大会的人数应超过本支部应到团员数的95%方为有效,得票数应超过实到团员数的三分之二方可向团委推荐。

4、院团委召开团委扩大会议,对全部推荐对象进行表决并形成决议,得票数超过三分之二的方可向院学生党支部推荐。

三、推荐要求:

1、推荐工作要在各学生党支部指导下进行,各团支部要在召开推优大会前向学生党支部汇报,学生党支部应指派专人参加推优会议。

2、各级团组织要本着对党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推荐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开展这项工作,要确实把优秀的团员青年推荐给党组织,协助党组织做好在团员青年中发展党员的工作。

3、严格按照《团章》要求,凡28周岁以下团员青年入党,必须有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四、推优学生必须按照规定要求填写推优表。

五、推优结果一年内有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