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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4-05-08阅读数: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院的发展党员工作,促进发展党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和规范化,切实保证发展新党员的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我院当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 递交入党申请书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自愿申请,个别吸收的原则。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本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入党申请书的主要内容是:

1、本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的政治信念;

2、在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3、个人历史、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

4、自己的决心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5、如本人政治历史复杂或有其他问题,要如实写清楚并有自己的认识。

各党支部组织委员要建立申请入党人档案,要严格保管申请入党人的申请书。

二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第一、积极分子的条件

1、自己积极主动申请入党,靠近党组织;

2、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具有初步共产主义信念和觉悟,愿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生;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对党的基本知识有一定的了解,工作积极、学习刻苦;

3、团结同志,作风正派,在群众中有威信,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遵纪守法,无违纪行为,宿舍卫生达标;在本职工作(学习)岗位上表现突出,符合一定的成绩要求。

第二、积极分子的确定

1、在每年3月份和9月份,即每学期开学初学院团委组织各班团支部进行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各团支部依照院团委相关文件精神及程序,召开团支部大会对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评议和推荐。

2、被评议通过和推荐上的团员,经团委和所在学生党支部讨论研究后,可以将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团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名单以文件形式要向全体党员、申请人及申请人所在班级公布(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日期即为文件下发日期)。

3、由党支部为入党积极分子指定2名党员(如正式党员不够,至少l名)作培养联系人。

4、入党积极分子填写《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入党积极分子信息登记表》,并交党支部备案;同时按要求认真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理论学习·组织生活·教育培养 记录簿》。

5、党支部、培养联系人经常要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加强对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要按要求开始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登记表》。

第三、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1、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院分党校的学习。未能结业者,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2、培养联系人和支委要经常同积极分子谈心,听取思想汇报,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和学习工作表现,指出优点、缺点,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努力方向;

3、党支部定期召开支委会或全体党员会议,党小组要定期召开党小组会,讨论分析积极分子情况;

4、联系人每季度与入党积极分子谈话、考察一次,每次考察结果以写实方式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同时将组织意见和群众意见反映转达给本人;

5、在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联系人要向党支部提出书面建议,并填写《关于对***同学可否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对象的意见表》,将其列入发展计划;

6党支部为积极分子分配适当的工作加以锻炼,未参加岗位锻炼的入党积极分子不能列入发展计划。

三、确定重点培养对象

第一:重点培养对象的条件:

1、入党积极分子能经常向支部汇报思想,学习成绩优良,岗位锻炼合格,院党课结业者;

2、培养联系人以书面意见提出入党积极分子可以列为重点培养对象者;

3、担任学生干部,并为集体做出一定贡献且群众基础好者优先考虑;

第二、重点培养对象的确定:

1、每学期末即6月份和12月份,党支部提名讨论,并征求培养联系人意见、群众意见、班主任意见后,从入党积极分子中每班择优确定3-4人为重点培养对象,名单向全体党员和学生公布;

2、培养联系人继续对重点培养对象加强培养考察,继续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登记表》,重点培养对象继续填写记录薄。

3、重点培养对象填写《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重点培养对象考察信息登记表》,并交党支部备案。

四 确定发展对象

第一、确定计划发展对象条件是:

1、基本符合党员条件,基本达到了党员要求,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2、经过短期集中的院校两级党校学习并获结业证书;

3、能在本职岗位上起模范带头作用。担任学生干部,为集体做出一定贡献且群众基础好者优先考虑;

4、学生发展对象,要把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作为现实表现的重要内容,按照学生党支部推荐组织发展对象基本条件选定(大二年级两学期成绩无挂科,两学期均分80分以上。两学期英语成绩均分70分以上;大三年级两学期均分75以上,不及格门次累计不超过两门次且重修合格,通过英语四级;大四年级两学期均分75以上,不及格门次累计不超过四门次且重修合格,通过英语四级。大四年级思想、工作业绩表现突出者可适当酌情考虑);

5、入党积极分子是团员的必须经过各级团组织推荐,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6、在研究生中发展党员还必须听取导师的意见。

第二、发展对象的确定

重点培养对象经过半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后,在听取党支部、培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研究,根据表现情况和成熟程度,在重点培养对象被确定的下一学期末确定计划发展对象(每班原则上不超过2人),并对发展对象进行适当调整,制定发展计划,并报院党总支同意可确定为计划发展对象。

1、由培养联系人提出可否列为发展对象,并填写《关于对***同学可否列入重点培养对象/发展对象的意见表》,将其列入发展计划;

2、必须经过所在团组织“推优”,即必须经过各级团组织推荐,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3、由支委会对积极分子进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党内民主主讨论评议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4、由党支部对计划发展对象进行组织政治审察,并公示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

5、组织发展对象参加校党校的学习,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发展入党;

6、发展对象填写《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的发展对象考察信息登记表》,交党支部备案。

五 组织预审

1、党支部负责为每个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建立档案。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考察培养登记表、或记录簿、自传、外调材料、推优表、综合政审材料、学习情况(每学期学习排名、学年综合测评排名)。

2、整理相关档案材料报送院总支预审,预审通过后发给《入党志愿书》。

六 预备党员的接收

1、由党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原则上介绍人为培养联系人);

2、介绍人指导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3、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4、党总支安排组织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5、召开党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批。

七 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1、党支部为预备党员确定培养、考察人,在一年的预备考察期内,培养考察人要与预备党员定期谈话并做好记录,并填写“预备党员考察培养表”;

2、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加强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并为预备党员“交任务,压担子”,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

3、预备党员要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定期向组织汇报思想,并按时填写记录簿。

八 预备党员转正

1、预备期满前夕,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培养考察人提出是否转正的意见;

2、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审查;

3、党支部召开预备党员转正大会;

4、党支部整理相关材料后报送院总支审批。

5、审批合格后,入党材料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