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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岗位锻炼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08阅读数: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的“三自”教育功能,让一批优秀的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参与到学院的学生管理工作中,不断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同时在全院树立榜样效应。为此,经学院研究决定,特设立以下岗位,供我院学生进行岗位锻炼。

一、对象条件

1、面向全院学生;

2、思想积极上进,热爱学生工作,具有奉献精神,责任心强;

3、累计挂科不得超过两门;

4、无违纪现象

5、所有学生党员及重点培养对象必须参加岗位锻炼,且至少应在一个或多个岗位上锻炼一年。

二、岗位设置

1、学风督查员

主要负责全院学风的监督和抽查全院学生早操和上课出勤情况,协助任课教师维护正常的课堂教学秩序。对本班或他班通宵上网、夜不归宿、赌博打牌等违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必要时予以制止和批评教育。

2、安全检查员

主要负责检查全院学生宿舍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学院反馈;协助楼管维护所在公寓楼安全稳定和良好的宿舍卫生环境,对违反宿舍安全的各种现象予以制止和举报。

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结果要以书面形式上报,遇到紧急特殊事件要及时上报。

3、心理保健员

主要负责采集本院学生的建议,深入学生,及时发现同学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向老师反映学生的思想状况,以便及时对有思想波动的同学进行帮助。协助老师做好心理健康工作。

4、学生工作助理

主要负责协助学生科做好安全教育、学风抽查、勤工助学、就业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深入学生中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及思想动态,反映同学们的心声,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出谋划策。

5、联系培养人

主要负责入党积极分子的联系与培养工作,要定期、主动地了解所培养入党积级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做好入党积级分子考察培养鉴定表的填写和向党组织汇报的工作。

每名党员至少要联系培养两名以上的同学。

6、跟踪教育员

主要负责对指定留级生或后进生或违纪学生的跟踪教育,使其在思想和学习上有明显的进步,纪律上能够严格遵守校级校规,不出现任何违纪行为,同时做好跟踪调查表的填写工作。

7、学生工作岗

在学生会或团委中担任副部长以上职务,或在班内担任班长或团支书。

三、报岗及考核时间

1、报岗时间一般为每年的6月底,9月份开始正式上岗

2、每学期考核一次,分别在每年的1月和6月初。

四、奖惩规定

1、根据平时表现及考核结果,对于考核结果为合格、良好、优秀者,在每学期的人文素质测评分中分别加5、8、10分,如果同时是学生干部的以最高分计算。

2、对于学生工作助理岗位,每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分中加10分;另外在该岗位上表现积极、工作优秀,超过一年以上者,学院将发给聘书。

3、对于所有参加岗位锻炼的,在推优入党时给予优先考虑。

4、如果在岗位锻炼过程中,出现不负责任,年终考核不合格者:

1)对于正式党员取消其该年度评优资格,同时将考核结果记录在案;

2)对于预备党员延期转正;

3)对于重点培养对象推迟发展;

4)对于普通学生取消1年岗位锻炼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