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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4-05-08阅读数:

健全并严格执行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加强团结的重要途径,是新时期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的重要保障。

一、召开时间:

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上半年在七月十日前结束,下半年在次年的元月十日前结束。遇有特殊情况要随时召开。

二、会议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发表个人意见讲求方法,作自我批评不夸大不缩小,批评根据事实,不无中生有、切实做到摆事实、讲道理、与人为善,治病救人,使民主生活会开成了一个“有利于学习、有利于工作、有利于党的建设”的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检查本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2、各项规定目标的落实情况;

3、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情况及廉政建设情况。

4、一段时间内党员工作、思想和生活情况的回顾。

四、会议要求:

1、要认真做好开会前的准备工作:一是要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二是要将开会的时间提前报告上级党的组织。三是要及时通知各委员参加,让其做好发言准备,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要有专门的民主生活会记录。记录要完整、详细、准确。会后要及时将记录和召开的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对民主生活会上反映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并及时在本支部党员大会上反馈,接受广大党员的监督。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