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势在必行
—— ——乔冰
9月15日至18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的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会提出,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加大教育、监督、改革、制度创新力度,更有效地预防腐败,不断取得反腐败斗争新成效。这次会后召开的十七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分析研究了党的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部署。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其中“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是《决定》的一大亮点。
我党反腐败从侧重遏制转到逐步加大治本力度,确立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然而,我们曾经想的和已经做的尚有较大差距,反腐倡廉制度数量与质量之间仍存在着较大反差,失之于软、失之于散、失之于虚;制度建设与实际制度所取得效果之间还有较大改进空间,近年来腐败大案要案时有发生,“带病提拔”现象屡见不鲜,贪官腐败金额在不断升级;当前存在的腐败现象在很大程度上仍带有体制性腐败的特点,制度上的缺陷为腐败的不断蔓延提供了可乘之机,显示出四中全会提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根本性和迫切性。
当前,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甚至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持续严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反腐倡廉建设作出的一系列部署和安排,既体现了党的十七大的整体思路,又针对了当前反腐败斗争中的重点和难点,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近年来,随着反腐倡廉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在党中央坚决反腐、重拳出击的强大声势下,一大批贪官纷纷落马,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正在得到遏制,广大人民群众增添了战胜腐败的信心和力量,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腐败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甚至比较严重,反腐倡廉任务仍然艰巨,任重道远。
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了党同各种腐败现象是水火不相容的。坚持反腐倡廉,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是我们党同一切剥削阶级政党的本质区别之一。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相比,反腐倡廉建设是我们党在当前形势下,必须始终抓好的头等大事、头等政治任务,坚决惩治和有效预防腐败关系人心向背和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党是执政党,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执政最牢固的政治基础和最深厚的力量源泉。离开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能否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对党的执政地位最根本的考验。
时下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应着力深化以下几个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一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二是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健全执法过错、违纪违法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公正司法。三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和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财政性资金和社会公共资金管理,彻底清理“小金库”。四是健全金融市场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有效防止和严厉惩处利用证券市场和资本运作等手段进行腐败活动。五是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六是按照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现代市场体系要求推进相关改革,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市场运行机制。七是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八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高制度执行力,维护制度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