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支部:
根据《材料学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在学生入党积极分子中发展学生党员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要经过院、校两级党校的学习和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2、入党积极分子是团员的必须经过各级团组织的“推优”。
经过学生党支部的讨论研究、考察和各班团支部的“推优”,并征求了老师、部分学生的意见,确定了薛婷等91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我校第七期校党课的培训学习。具体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问题,可在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三日内,通过电话3557676或直接向院学生科反映。
材料学院参加第七期校党课培训名单.xls
材料学院学生党支部
2009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