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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年学生优秀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8阅读数:

 

关于推荐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

   两年来,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学校建设与发展过程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团结奋斗,促进了学校的和谐发展,尤其是在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广大党员充分发挥作用,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为弘扬正气,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2009年“七一”之际,在全校范围内推荐、评选、表彰一批为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优秀共产党员,我院名额分配为4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优秀共产党员的推荐条件:

(1)模范地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始终保持先进性。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3)为人正派,品行纯洁,表里如一,团结同学,作风朴实,密切联系群众,在同学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4)获得两次以上(含两次)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或“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

(5)上学年学习成绩列班级前五名,且未出现不及格门次的本、专科及研究生中的中共正式党员。

二、报名、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报名。各学生党支部的党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可以自主报名,各党支部根据报名情况,采用民主、公开的办法进行择优推荐,严把质量关,对推荐的先进典型认真审核,注重实绩,要经得起检验。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党员请下载填写《中北大学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审批表》,并附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于6月12日下午6:00前报给各支部书记处,同时报送电子文本。

(二)评选。

对报名的党员,学院总支将在核实报名材料的基础上,择优向学校推荐,并进行校级评选。

三、表彰

召开“七一”全校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并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先进事迹。

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doc

                                     材料学院学生党支部

                                        2009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