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听取师生意见、团支部推荐后,各党支部从第19期院党课及19期院党课之前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中研究讨论确定出本学期的重培养对象,现将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即2015年12月25日到2015年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各党支部书记反映问题,电话0351-3557676。
注意:下学期的校党课培训学员,将从本学期确定的“重培养对象”中产生。
附件:3院2015年下半年重点培养对象名单公示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15.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