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字[2013]第9号),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有下列情况者将取消其奖学金,名额不递补:1、毕业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下的(不含良好)。2、德育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下的(不含良好)。3、在荣誉证书及奖学金下发之日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者。.4、资格审查将一直持续在评优过程之中,一旦发现有谎报奖学金者将取消资格并按照中北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第二十二条给予记过处分。
由于以下九位同学毕业答辩成绩未达到良,取消资格,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科反映,公示期为三天,6月24日至26日。电话:0351-3557258。名单如下:
获奖人姓名 |
学号 |
奖学金种类 |
备注 |
曾琼 |
1203054311 |
综合一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张婷 |
1203014108 |
综合二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陈凯 |
1203024118 |
综合三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谢禄丁 |
1203024131 |
综合三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杨浩 |
1203044217 |
综合三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张朝阳 |
1203054115 |
综合三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吴大为 |
1203054149 |
综合三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曹剑超 |
1103054138 |
综合三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李亚飞 |
1203054322 |
综合三等奖学金 |
毕业论文未达到良好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