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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大学生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6-03阅读数:

 

中 北 大 学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文件

 

院学字[2016]27

     

关于高考期间加强在校大学生管理的通知

国家教育考试(包括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等)是国家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考试的公平公正关系到广大考生和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由于国家教育考试的高利害性,近年来助考犯罪活动依然猖獗。特别是一些社会助考团伙拉拢引诱高校在校生参与替考作弊问题愈演愈烈,手段不断翻新,社会影响恶劣,损害了教育的形象。近年来,高校在校大学生充当枪手替考的现象屡有发生。201511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组织作弊、替考等行为入刑定罪,为严厉打击涉考犯罪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一些不法分子仍不收敛、不收手,继续铤而走险、以身试法。例如20164月福建省自学考试中,又发现该省内某大学6名在校生(其中研究生1人)参与替考。上述替考的高校在校生无一例外,均被开除学籍;涉嫌犯罪的,已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2016年高考在即,为进一步加强高考期间我院在校生的管理,严防在校生参加高考替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管理。高考期间,各班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实行每日摸查,逐一掌握学生动态,严格请假制度。对无故未在校者,要逐一查明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入调查核实。学院将加强夜不归宿的检查。

二、开展法治警示教育。各班要加强对在校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重点宣传解读《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考试违纪作弊、涉考犯罪等内容,让每位学生充分知晓充当枪手、参与高考作弊的严重后果,引导学生自觉抵制违纪作弊行为。

三、净化校园环境。全员同学要提高觉悟和防范意识,发现校园内广告栏、各网络平台发布有招募高考枪手、组织作弊等信息的,要及时向学院反映举报。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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