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规定,现将我院2016年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评选范围:2016届本科毕业生;
2、评选比例:不超过本学院毕业生总数的5%;
3、四年级第一学期专业理论素质分在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
4、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425分以上(含425分);
5、本科学生在校期间获得两次或两次以上校“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标兵)”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团干”称号,且必须有一次“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标兵)”,同一学年内所获荣誉称号只取一个;
6、在校期间无不及格课程,体侧无补测、缓测;
7、在校期间无任何违纪行为、无处分;
8、在校期间无学籍处理。
9、毕业设计和德育答辩成绩评定为“良”及以上者。
二、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递交材料:中北大学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毕业生成绩单(加盖学院教务章)。
2、申请材料于2016年5月26日下午19:00--20:00前将上述材料上报学生科会议室。
3、申请表可在学生处“红色太行”院网站下载或班长QQ群共享。
4、网上申请时间:5月23日——6月3日
三、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网络评选要求
1、奖学金评选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2014]16号)有关规定进行;
2、网络时间安排:
网上申请时间:5月23日——6月3日;
四、注意事项
1、审批表必须双面打印,用钢笔填写,字迹清楚。
2、因各种原因上报错误的名单,直接取消,名额不递补。
3、毕业生班级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须导入数字化校园学工系统。
4、2016届“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在时间节点内进行申请,过时责任自负。
5、德育答辩结束后,将“优秀毕业生”和“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拟获奖人员中成绩未达“良”及以上的学生名单报回管理办。德育答辩成绩不符合要求者,直接取消其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6、毕业离校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的获奖人员,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名额不递补。
7、为保证毕业生离校前能顺利完成奖项评选及奖学金发放工作,务必严格遵守材料上报时间节点。
8、资格审查将持续在整个评优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将直接取消资格,并给与相应处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