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单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根据我院评优奖励有关条例规定,现将我院2016年单项奖学金评选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范围
取得我院学籍的本科学生。
二、评选要求
单项奖学金评定依照《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校学字[2014]第16号)有关规定进行。
三、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1.单项奖学金申报时需同时出具获奖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和《中北大学大学生单项奖学金(个人/集体)申请表》订在一起,一式两份,原件单独放,审核后返还证书原件。
2.申报结果需填写统一表格,表格在红色太行网站“下载中心”里下载。也可在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或qq群文件中下载。
3.申报表由主管学院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审核。
4.申报者务必将相关纸质资料于2016年4月25日12:30-13:30 时将材料上交于资料室,电子版发送到2814940336@qq.com
注意:
1、若申报集体成员跨学院,集中在一个学院申报;
2、本次可申请奖学金证书发放日期为:2015.5.1--2016.5.1;
3、在同一类活动中,同一人或团体在同一年度只可申报一项单项奖学金,以最好成绩申报;
4、若取得名次的比赛为上一级比赛的选拔赛,不能获得单项奖学金;
5、竞赛奖项如设特等奖,按一等奖奖励;一等奖、二等奖则分别按照二等奖、三等奖奖励;
6、竞赛奖项三等奖如果为成功参赛奖或鼓励奖,不能获得单项奖学金。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