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字[2015] 第57号
关于推荐2015年中北奖章、校长奖章候选对象的通知
为了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有关文件及我校评优奖励有关条例规定,我院将推选中北奖章和校长奖章候选对象,现将有关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中北奖章、校长奖章
二、评选对象:取得我校学籍本科生及学校统一编定并取得我校学籍的学生集体。
三、评选名额分配:中北奖章:2个,校长奖章:2个。
四、评选要求:评选依照《中北大学中北奖章、校长奖章评选办法》(校学[2015]13号)有关规定评选;
五、申请程序
1、推荐学生或班级需统一填写申请表,附1000字以上事迹材料一份、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并同时提交电子照片一张(照片尺寸:宽大于7cm以上,高不限,分辨率在300像素以上);表格在学生处网站“重要通知”栏目里下载、学院网站“资料下载”及各年级qq群中;
2、申报者务必将申请材料(电子版、纸质版)同时于2015年12月4日中午12:00前上报于学生科,过期不交将视为自动放弃。上报表格、学生申请表、照片、事迹材料统一放于以班级或个人命名的文件夹中发送电子稿到791864747@qq.com;
3、院学生科审查申请学生的各项材料,并组织答辩评审。经过答辩后公示推荐名单3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上交学生处;
4、推荐集体和个人需提前准备ppt(集体8分钟以内,个人5分钟以内),已备答辩;
5、学生处组织评审会对各学院报送的候选人进行二次答辩,确定获奖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证书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