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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届优秀毕业生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条件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1阅读数:

    根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结合2014/2015学年我校大学生体测成绩实际情况,对2015届优秀毕业生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评选条件做如下补充通知:
    1、确实丧失运动能力、被免予执行《标准》的残疾学生,仍可参加评优与评奖;
    2、缓测学生,测试后成绩及格,可参加评奖评优;
    3、第一次测试不及格者,不得参加评奖评优。
    各班若存在以上情况,尚未参评的,请于6月3日前12点前重新报到学生科,过期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