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北大学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修订)》(校学字[2013]第9号),经班级申报、学院审核,现将2014届毕业生综合素质奖学金名单予以公示。另外,如有下列情况者将取消其奖学金,名额不递补:1、毕业答辩成绩为良好以下的(不含良好)。2、在荣誉证书及奖学金下发之日前,有违纪或不文明行为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生科反映,公示期为三天,5月26日至28日。电话:0351-392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