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

当前位置: 首页 > 旧网站栏目 > 教学科 > 正文

材料学院关于开展创新教育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发布时间:2016-03-14阅读数:

材料学院关于开展创新教育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了加强创新教育指导教师队伍建设,鼓励和引导广大教师积极参与到本科生创新教育活动中,提升创新教育师资的数量与质量,为本科生开展创新活动提供良好的师资保障,现决定开展创新教育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具体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三年来,从事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下以简称“大创项目”)指导、各类大学生科学竞赛指导及创新平台建设等活动中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二、评选类别

“先进集体”包括创新教育优秀指导团队,“先进个人”包括创新教育优秀指导教师。

三、创新教育优秀指导教师评选条件

(一)创新教育优秀指导团队

评选对象为参与创新教育指导工作的教师团队。评选的重点是教师以团队的形式对学生的创新活动进行全面系统的指导,团队成员分工明确,在各项创新活动中成绩优异,并在给学生平台搭建、校外创新资源建设中成绩突出。

(二)创新教育优秀指导教师

评选对象为参与创新教育指导工作的教师。评选的重点是指导学生参与大创项目、学科竞赛数量多、成效显著;积极开展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动手能力各种活动;申报与创新教育相关的教改项目及拓展校内外资源,成绩突出。

四、评选程序

有意申报的集体与个人,填写《大学生创新教育优秀指导团队申请表》、《大学生创新教育先进个人申请表》(见附件),并将申请表与315日下午5:00以前交学院教学科。

五、奖励

(一)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的申报情况,择优遴选若干个先进集体和若干名先进个人。

(二)“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并召开大会进行表彰。

(三)对“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获奖者,学校在创新活动的项目评审及经费资助方面给予一定倾斜;各学院综合考虑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在教师职称评审、业绩考核等工作中予以倾斜。

                                          

 

材料学院教学科

                                                                                      2016314

 

  • 附件【附件.doc】已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