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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毕业设计(论文)答辩要求

发布时间:2014-06-04阅读数:

1.学生必须在开始答辩前一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经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毕业生方可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装订。

2.各专业对自己所负责的所有毕业论文认真检查,严防学生抄袭。如果在答辩过程中或教学指导委员会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此类问题学院将对学生和指导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3.毕业设计(论文)按要求格式全部用计算机打印,经指导教师评审后交所在专业审查,由各专业组织答辩。

4.答辩委员会按专业组成,毕业生人数较多的也可分组。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委员要求讲师以上职称教师担任,主任要求副教授以上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经学科管理部副主任提名,教学院长审定后于答辩前两周报院教务科备案。

5.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一周定出答辩进程表和答辩地点,提前在专业内公布,并组织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6.答辩时,由答辩人报告设计(论文)内容,报告时间为20~25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7.答辩应做好记录,存放在各专业内备案。

8.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采用五级计分制:即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其评分标准为:

优秀: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的各项任务。完成质量优秀,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反映出较强的工作能力,书面报告及图纸正确、合理、字迹整洁清楚,并有一定的逻辑性和独立见解,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良好:能全面完成毕业设计的各项任务,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有一定的工作能力,书面报告及图纸正确、合理,尚能顺利地阅读外文资料。

中:能基本完成毕业设计的各项任务,基本理论正确,基本概念清楚。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反映独立工作能力一般。书面报告、图纸的主要部分正确、合理,阅读外文资料能力较差。

及格:能完成毕业设计主要任务,基本理论和基本概念基本正确,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过程中,在教师指导下,能够完成任务书所要求的工作,书面报告及图纸没有重大错误,阅读外文资料较困难。

不及格: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毕业设计(论文)应评为“不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有原则性重大错误或基本上没有完成任务者;“弄虚作假”有抄袭行为或其部分内容由其他学生代做;答辩时回答问题错误较多,对主要问题经启发后仍不能回答;工作不努力,表现差;毕业论文多处概念不清,图纸不齐全或多处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等。

9.评分由答辩委员会、指导教师、评阅人分别给出成绩,最后评定总成绩。指导教师给分占总成绩的40%(所带学生平均分不超过85),答辩委员会占总成绩的40%,评阅人占总成绩的20%。总评的优秀人数不得超过20~25%,优秀和良好人数总和不得超过60%。

10.毕业答辩实行末位复审制,具体办法及有关规定如下:

(1)各专业在学生毕业答辩结束后每答辩组至少出1名同学参加末位复审。

(2)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复审,复审方式可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而定,可以组织专家重新评阅论文、重新答辩。如属于论文书写的问题可只对论文进行复查。

(3)答辩组已经给予不及格成绩的学生不再复审。

(4)复审采取指导师回避制。

201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