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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发布时间:2009-06-05阅读数: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毕业论文答辩安排

我院定于2009年6月17-6月19日进行2009届本科毕业生答辩。同时为了圆满完成2009届毕业生答辩工作,保证毕业设计的质量,作出如下要求,请各位老师参照执行。

1、请各指导教师参考所给的毕业设计任务书的格式,重点注意以下项目:

1)毕业论文起止日期:2009年2月23日~2009年6月15日

2)“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的具体工作内容”部分应该具体,步骤比较详细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工作进度计划”部分要比较详细,至少要按月给出课题工作进度计划

4)在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中的封皮时间填写为:2009年3月6日;指导教师意见时间填写为:2009年3月6日;所在系审查意见时间填写为:2009年3月6日。

2、为了保证毕业论文的质量,各指导教师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下发给学生的任务书要符合上面的要求

2)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的格式要严格把关

3)要求学生在毕业论文中不得有抄袭现象(特别是比较相近的题目)

3、各指导教师在2009年6月15日前按照学校格式完成指导教师评语,时间填写为2009年6月15日

4、各评阅教师在2009年6月16日前评阅学生论文,按照学校格式完成评阅人评语,时间填写为2009年6月16日。并将指导教师、评阅人成绩报给各责任教师。

5、评分由答辩委员会、指导教师、评阅人分别给出成绩,最后评定总成绩。指导教师给分占总成绩的40%以下,答辩委员会给分占总成绩的40%以上,其余由评阅人给出。总评的“优秀”人数不得超过20~25%,优秀和良好总和原则上不得超过60%。各系应根据具体情况,在上述要求的基础上,定出细则。

6、各系按专业方向组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委员要求讲师或硕士以上职称担任,主席要求副教授以上或相应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经系主任题名,教学院长审定后于6月5日前报教务科备案。

7、答辩委员会在6月10日前制定答辩进程表,在院或系内公布,并组织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于6月11日将答辩进程表报教务科。

8、答辩时,由答辩人报告设计(论文)内容,报告时间为10-15分钟,提问和答辩时间一般为15-20分钟。

9、答辩应做好纪录,存放在系内备查。

10、各系于6月19日6:00前将毕业答辩成绩和情况统计表按规定的模板上报教务科。

11、有关毕业答辩末位复审,规定如下:

1) 各专业在学生毕业答辩结束后各系按至少5%将处于末位的学生名单上报学院教学科,同时书面说明其论文或答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时间截止为2009年6月19日18:00。

2) 学院6月20日组织专家组进行复审。

3) 答辩组已经给予不及格处理的学生不再复审。

4) 复审采取指导教师回避制。

 

注:毕业生答辩必须持有指导教师和评阅人评语,否则取消答辩资格。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0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