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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德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阅读数:

院学字[2017] 21

 

 

关于2017年德育工作安排的通知

 

一名合格的大学生,不仅要学业有成,还应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健康的心理和健全的人格。德育教育工作对于大学生全面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人才强国战略有重要推动作用。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德育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和把握德育教育新规律,按照学校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15级大学生德育开题和2017届毕业生答辩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6级大学生德育开题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25日-4月30日

1、按照我院《新生成长导师制》规定,新生成长导师为大一学生的德育开题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依照德育论文开题要求(见附件一),具体指导所带学生德育论文的开题与审核工作。

2、2016级班主任要在4月30日前召开班会,向同学们充分说明德育论文开题工作的重要性,要求每位大一学生认真对待德育论文开题。

(二)德育论文撰写阶段:5月1日-5月6日

要求全体大一学生依照德育论文开题要求,结合个人的四年大学规划,对自己四年大学生活进行全面的规划,认真填写《中北大学大学生德育开题报告书》。

(三)开题报告审核阶段:5月7日-5月12日

各新生成长导师要按照德育论文开题要求,对大一学生的开题报告进行审核并要求学生及时改正,确保开题报告的高质量。

(四)开题报告答辩阶段:5月13日-5月20日

    各班级分别召开德育开题答辩会。届时每名学生依据各自的开题报告进行开题答辩,各班邀请至少一名13、14或15级优秀学生代表(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者、校长奖章获得者、校园十佳青年获得者或优秀党员)在学生答辩之前做先进事迹演讲。各班主任负责邀请相关专业院系领导和新生成长导师担任评委。

答辩之后,德育开题报告由班主任负责归档管理。各班级负责人在5月25日之前将德育答辩开题报告总结材料(见附件二,包括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回学生科。

二、2017届毕业生德育答辩

(一)组织准备阶段:4月25日—5月10日

1、按照我院《新生成长导师制》规定,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为毕业生德育论文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具体负责所带毕业生的德育答辩论文撰写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在指导毕业生德育论文撰写过程中,负责毕业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的日常出勤,并将其表现情况将作为德育论文成绩的重要参考依据。

3、各毕业班班主任要在5月10日前召开班会,向每位毕业生说明毕业生德育答辩工作的具体要求和我院毕业生德育答辩工作的总体安排,要求各位毕业生高度重视德育答辩工作。

(二)德育论文书写阶段:5月11日-5月30日

要求全体毕业生依照德育答辩论文的撰写要求,结合个人的成长经历,对自己四年的大学生活进行全面系统的回顾总结并对以后的人生道路做相应的展望。按要求打印装订(具体要求见附件三、四)。

(三)德育论文的评阅阶段:6月1日—6月15日

1、学生将材料提交各自指导老师,指导教师对毕业生德育总结材料进行指导、审核、评阅。评阅后指导教师在6月10日前将德育论文成绩交到学生科(评阅标准见附件五)。

2、指导教师在评阅毕业生德育论文过程中,要结合毕业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的具体表现情况与论文的撰写质量综合给出成绩。毕业生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无故缺勤、不按照指导老师要求完成毕业设计任务的,德育论文成绩直接为不合格。

(四)答辩活动阶段: 6月16日—6月20日

以班级为单位,成立“德育答辩工作委员会”,负责本班的德育答辩工作。答辩工作委员会最少由3—4名教师组成。可以邀请专业教师、专职辅导员或校院职能部门领导或老师参加。班主任是德育答辩的第一负责人,要及时纠正学生答辩时存在的问题,以引导学生尽快适应社会。场地室内、室外皆可。

(五)答辩活动总结整理阶段:6月21日-6月23日

1、各评委认真填写《中北大学毕业生德育答辩评审表》(见附件),结合平时表现对每位毕业生做出综合评定,各班主任收齐评语后,连同德育论文,统一上交学生科。

2、班主任参考毕业生德育论文成绩和答辩成绩,对德育论文答辩工作进行认真细致的评阅,按毕业生总数的5%评选出优秀德育论文,于6月23号前上报学生科(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

3、学院对在德育答辩过程中表现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各班主任按照班级人数的2%上报“德育答辩优秀个人”。

4、学院将对德育答辩过程中表现积极,答辩形式新颖,效果明显的班级及班主任予以表彰。

德育教育意义深远重大,全院师生要充分认识德育工作的重要性并认真落实,确保我院德育工作取得良好的效果,充分展现我院学子的青春风采,发挥德育工作的实际意义。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科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签发:廖海洪        拟稿:史艳丽          校印:贾越        份数: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