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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北大学材料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6-05-26阅读数:

2016年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兹定于2016年5月28日进行,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特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地点与时间

时间:5月28日

地点:笔试8:30 14号楼302H

面试15:00 材料学院二层会议室

二、复试的基本原则

1、复试分类别录取,即硕博连读考生与招考考生分组进行,按照总成绩高低依次排序报研究生院。

2、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3、为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我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三、复试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

(一)复试工作领导组组成

1、领导组组成

组长:侯华

副组长:廖海洪 冯再新 李迎春 刘斌

办公室:刘富强、王燕

2、领导组职责

1全面负责我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与复试工作的组织。

2制订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3审查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与复试结果。

4组织本院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

5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

(二)复试专家组组成

1、专家组成

组长:张治民

成员:白培康、侯华、冯再新、刘亚青、赵贵哲、胡国胜、胡胜亮、李志勇、徐宏、张宝红、王强、赵宇宏、孙友谊

秘书:刘富强

2.专家组职责

①在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②公平公正的对参与复试的学生进行考核。

③秘书负责专家组的服务工作和记录复试情况,另在复试前负责统计考生的科研成果得分(计分办法见下面的复试办法)。

四、复试办法

(一)复试按考生类别分为招考考生与硕博连读考生两类,两类考生分别按复试总成绩高低排序;如有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笔试成绩高的学生排名在前。

(二)有重大违纪违法的考生实行一票否决制,不予录取;

(三)复试总成绩的计算

1. 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直接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招考考生复试总成绩=外语听说成绩×10%+科研成果分数×20%+笔试成绩×10%+面试成绩×60%

3.硕博连读考生复试总成绩=硕士期间学习成绩(百分制均分)×30%+外语听说成绩×10%+科研成果分数×3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10%

4.说明:

(1)外语听说成绩:考生面试中需翻译一篇科技论文,并用英语进行自我介绍,专家组根据考生表现给出分数(满分100分)

(2)科研成果分数:考生复试前向复试组秘书提交自己截止复试前本人所取得的所有科研成果,包括论文、专利、承担的科研项目、获奖等,并依据计分办法(见附件1)提交《自评分数表》(见附件2)一份以便秘书核对(满分100分)。

(3)笔试成绩:由学院出题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4)面试成绩:由专家组依据考生的复试表现,对其科研能力及对本行业发科技发展动态了解程度等给出分数(满分100分);

本办法最终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