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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与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6-03-19阅读数:

2016年中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兹定于2016322进行,为圆满完成此项工作,特做如下安排:

一、复试的基本原则

1、凡自愿报考我院且达到国家初试分数线并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收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均为具有我院复试资格的考生。

2、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3、为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我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二、复试工作组的组成及职责

(一)复试工作领导组组成

1、领导组组成

组长:侯华(书记)

副组长:冯再新(科研与学科建设副院长)、李迎春(教学副院长)

办公室:刘富强、王燕

2、领导组职责

1全面负责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与复试工作的组织。

2制订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3审查复试专家组的复试记录与复试结果,审查资格审查组对考生的审查情况。

4组织本院专业知识笔试试题的命制。

5负责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将录取结果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6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录取考生进行必要解释。

(二)复试专家组的组成及职责

1、面试组组成

高分子材料方向组

组长:刘亚青

成员:贾润礼、李迎春、胡国胜、李洁、付一政

秘书:付一政

复合材料方向组

组长:赵贵哲

成员:张志毅、孙友谊、李  玲、张彦飞、陈慧玉、杜瑞奎

秘书:杜瑞奎

精密成形

组长:张治民

成员:王强、张星、张宝红、李国俊、方敏、薛勇、于建民

秘书:于建民

金属液态成形(铸造)方向

组长:白培康

成员:党惊知、徐宏、杨晶、刘云、侯击波、刘斌、李玉新、毛红奎、张国伟

秘书:毛红奎

金属材料方向组

组长:侯华

成员:冯再新、李志勇、潘保武、靳玉春、李大赵、赵宇宏、徐宏妍、张英乔

秘书:李大赵

无机非金属材料方向:

组长:胡胜亮

成员:曹红红、韩涛、王延忠、常青、王建宏

秘书:常青

2、面试组职责

在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工作。

公平公正的对参与复试的学生进行考核。

秘书负责复试情况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认真填写《2016年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登记表》

各面试组确保各组复试学生的成绩90分以上不超过30%,80分以上不超过50%.

(三)资格审查小组组成与职责

1、审查组组成:

组长:冯再新

成员:刘富强、王燕

2、审查组职责

 ①按照我校复试工作实施办法对不同类别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非应届本科生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证件不齐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后组织考生填写《2016年中北大学硕士复试登记表》。

  ②资格审查小组负责为考生建立个人材料档案,个人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

③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持个人材料档案到相应复试小组参加复试,同时当场告知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并将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收回。

 ④负责在复试结束后将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个人材料档案收回。

(四)报到及复试安排

 

内容

时间

地点

报到及资格审查

20163219:00~18:00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五道门笃学楼东面)二层会议室 

笔试

20163228:30~12:00

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综合面试及同等学力加试

201632214:30~18:00

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三、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一)复试内容包括以下三大部分:

1、外国语(听力及口语)(100分);

2、专业知识笔试(100分)

3、综合面试(100分)

(二)复试形式及具体要求:

1、外国语

时间:20163228:30-9:3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2、专业知识笔试

时间:201632210:00 -12:00

地点: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复试科目:《有机化学》或《金属材料及热处理》或《无机非金属材料工学》

《有机化学》:徐寿昌编著,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

《金属材料及热处理》:崔忠圻编著,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学》:林宗寿主编,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

3、综合面试

时间:201632214:30-18:00

地点: 报到时见学院通知

考核方法:侧重点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和水平及专业知识掌握情况。所有专家复试小组成员当场分别为每位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每位复试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不少于10分钟。

 四、录取工作

1、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学科对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进行录取。

2、依照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形成的综合成绩(具体计算办法见附件)择优录取。原则上保证第一志愿考生录取和优先确保完成专业学位硕士的招生计划录取。

3、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录取结果报领导组批准,并进行公布。

 

 

附件:

       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综合成绩=国家统考科目百分制成绩×80%+自命题科目百分制成绩×20%

综合成绩=初试综合成绩70%+复试成绩×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