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院2026年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根据《中北大学2026年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复试录取办法》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组长:王强
成员:院领导、学科带头人
办公室:科研与学科建设科
职责:
1、领导、统筹、协调及管理本学院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的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2、制定本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3、确定本学院拟录取名单,并处理学生复试成绩核查及申诉等工作。
4、监督各复试环节。对本学院复试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
(二)复试专家组
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复试组由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所有博士生导师(请假者除外)组成;本硕贯通培养计划生复试组专家由本学科的硕士生导师随机组成。每组配备:
1、专家应保证5人及以上;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人员1人,负责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
3、秘书1人,负责复试的记录工作。
参与复试工作的人员要求人品公道正派、工作能力突出,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学生报名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学院本年度复试录取工作。
(三)监察督察组
组长:辛振东
成员:李艳
职责:全程参与、监督各招生环节
二、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名单确定
复试名单将依据考生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排序,按照1:1.3的比例确定复试名单,获得本年度复试资格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
(二)材料报送及缴费
1、材料提交要求:考生需提前准备《中北大学招收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表》,加盖党务部门公章,复试时将该表与缴费凭证一同交至科研科。
2、复试费每生120元,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并须备注本人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学院。收款单位:中北大学,开户账号:0502121929024915246,开 户 行:太原市工行迎新街支行,行号:102161000244。
3、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通过学院思想政治品德审查,审查不符合规定或不合格者,不予复试。
4、材料报送时间:2026年5月11日上午9:00-12:00。
(三)复试实施(现场考核,全程录音录像)
1、复试方式及内容
复试统一采用现场复试,复试内容包括学术水平考核及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1)学术水平考核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外国语(含听力、口语)、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重点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2)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复试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满分为100分,其中外国语20分、专业知识40分、综合能力40分。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计入考生复试总成绩,实行一票否决制。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 20 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整个复试过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组成员独立评分。复试资料纸质介质至少保留1年,电子扫描版至少保留5年。
2、成绩核算
(1)考生复试成绩取专家打分的平均值。
(2)复试五分制成绩=复试成绩×5%。
(3)综合成绩=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0.7+复试五分制成绩×0.3。
3、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考核内容 | 考核人员 |
2026.5.11 | 14:30~18:00 | 复试 | 复试工作组 |
4、录取
(1)结合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综合成绩排名(本硕贯通培养计划生、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分别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学业成绩平均绩点高者优先录取。
(2)复试成绩不及格者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学院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复试成绩,上报校复试录取工作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统一对外公布,公示期7天。
(4)招生过程中如有特殊情况,由学院复试录取工作组研究决定。
5、其他
(1)学校、学院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复试录取工作投诉举报电话:0351-3922165(研究生院),0351-3922279(校纪委办公室),0351-3557650(材料学院科研科)。
(2)未尽事宜按照《中北大学2026年本硕(博)贯通培养计划生复试录取办法文件》执行。
附件1:《复试考生名单》
